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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暑假工作及相关事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铁咸阳管理干部学院  阅读次数:27710  发布时间:2016/7/5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院《教职工休假和节假日加班管理办法》(铁咸院人[2013]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暑假工作及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合理安排假期工作计划 

  各单位、部门应本着严格假期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原则,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并严格监督实施,合理安排假期工作任务,充分保障职工休息。 

  1.培训、成教及中职学校根据办学、招生情况安排假期工作内容并落实到具体人员,其余专职教师及教学系统的教辅人员按暑假起止日时间及《管理办法》实行寒暑假制度。 

  2.机关、物业各单位、部门、食堂及招待所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合理确定安排职工轮休,严格控制假期工作人数、天数。 

  二、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记录 

  1.各单位、部门应严格执行假期工作计划,并做好假期工作记录,如实填报《学院假期工作记录表》,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超出既定工作人数、天数。 

  2.机关各部门可采用轮流休息、压缩工作时间等方式开展假期部门工作,非时限要求的日常工作及原则上不安排在假期完成。 

  3.培训、成教及中职学校应合理安排人员开展招生宣传和办班业务联络工作,确保假期招生、办学工作具有较强的方向性、计划性、目标性和实效性。 

  4.物业管理中心应合理安排公房、公寓及保安等岗位人员在岗值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5.各单位、部门均应认真开展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要害部门,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物业管理中心在学生离校后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禁止各类违章用电,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工作。 

  三、签认及审核 

  1.各单位、部门将假期工作计划报经分管院长签认后,报人事处留存。 

  2.假期结束,各单位、部门将《学院假期工作记录表》随同假期考勤报送人事处审核。 

   

  附件:《学院假期工作记录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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