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铁宏达资产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度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学院2016年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晋升政工专业职称评审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部门同意后,将个人申请报至党政办公室,由学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通过后,拟申报政工专业职称晋升人员须按照《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中铁程政职[2015]7号)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申请、《申报表》电子版及参评材料(学历、外语、专业证书、聘任令、参评论文、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等)。
三、报送要求
拟申报政工专业职称晋升人员按照评审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本次材料采取先电子材料、后纸质材料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截止2016年7月30日止。
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中铁程政职[20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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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左继华 电话:029-32879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