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铁宏达中心转《关于认真做好股份公司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股份办发干部[2017]49号)文件精神及电话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申报职称评审(评议)。经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部门同意后报送相关材料。 二、中国中铁2016年继续对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研究设计)、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五个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评审。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将由总公司委托有评审权的政府部门及有关机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学院继续开展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议)。 四、各单位、部门符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人员要按照评审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于2017年6月6日前报学院人事处(干部部)。 联系人:王军辉 电话:029-32879551 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中铁股份干部[2015]37号) 人事处(干部部) 2017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