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现将《中铁咸阳管理干部学院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职务晋升实施办法》(讨论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讨论。如对《办法》有修改意见,可在三日内以电子版形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对《办法》进行完善。
院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中铁咸阳管理干部学院
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职务晋升实施办法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的岗位意识和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逐步使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良好的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正常职务晋升激励机制,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总公司《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除院属单位、部门和处属二级部门领导职务以外在岗的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 二、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学院,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理论素养,能时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精。具有扎实深厚的业务素养,善于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宽工作途径,不断适应新形势,胜任新任务。能正确运用法规、政策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工作中骨干作用明显。能独立撰写工作安排(计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参与制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纪律严。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能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处理问题,自觉维护学院利益。 4.作风正。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廉洁奉公,能处处体现为人师表的品德。 (二)工作实绩要求 能够按照岗位说明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工作中保质保量,未出现失误和差错。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三)资历要求 各类管理人员职务晋升,在规定的任职时间各内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等次以上。连续2年被评为院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含优秀党员,不含单项奖励)或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可在规定的任职时间提前1年晋升职务;若1年年度考核出现不称职或连续2年为基本不称职等次的,将推迟1年职务晋升。 下列职务符合晋升条件之一者,可按规定程序上报职务晋升相关材料:
1.办事员晋升干事职务。
①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含在管理岗位上工代干时间,下同);
②任办事员职务满3年以上。
2.干事晋升科员职务。
①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同上);
②任干事职务满4年以上。
3.科员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
①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满15年以上(同上);
②任科员职务满5年以上。
4.副主任科员晋升主任科员职务。
①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满20年以上(同上);
②任副主任科员职务满5年以上。
三、晋升程序 (一)院属各单位、部门根据拟晋升职务人员各方面表现情况,对照职务晋升资格条件,提出本单位、部门对拟晋升职务人员的综合考评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院人事处(党委干部部)。上报材料中应同时附拟晋升职务人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 (二)院人事处(党委干部部)会同院纪委监察部负责对拟晋升职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并提出书面考核意见,填写《管理人员职务晋升审批表》,提交院党委或行政讨论决定是否晋升事宜。 (三)拟晋升职务人员经过院党委或行政讨论通过后,由院人事处(党委干部部)进行任前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聘用)手续。 (四)聘任(聘用)通知正式下达前,由院人事处(党委干部部)会同院纪委监察部负责对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人员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其他人员任职廉政谈话,由各单位、部门负责。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院人事处(党委干部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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