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日期:2019/3/10
(2019年3月修订)
为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咸阳中铁职校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出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报到注册,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都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返校,长假前后原则上不准请假。
二、学生考勤制度
(一)学生的考勤由各班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班的学生考勤进行检查、监督。
(二)课堂授课由任课教师考勤。任课教师应以周为单位及时将学生出勤情况录入学生考勤系统。
(三)各班班委必须按时考勤本班同学出勤情况,并做好考勤记录。
(四)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查看学生出勤记录情况,对旷课学生及时批评教育,并对旷课严重的学生提出处分意见。
(五)全体考勤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严禁包庇、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故需请假者,必须按“咸阳中铁职校学生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时填写《咸阳中铁职校学生请假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请假一天以内的,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请假三天及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学工部批准。
4.请假一周以上者,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二)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者外(可电话向辅导员口头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请病假者必须有本校医务室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三)学生请假期满,需延长请假时间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如本人确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
四、旷课、缺课的处理
(一)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按时回校注册,或不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以及学校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或在节假日期间擅自提前离校、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授课时间内,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数计;集中活动(指实习、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旷课一天,按每天6学时计。迟到、早退二次作旷课一学时计。
(三)对旷课的学生,校学工部应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按照学生手册规定处理。
(四)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报到注册和连续旷课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