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http://ztgy.cn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是经咸阳市教育局批准,由中国中铁咸阳管理干部学院主办的一所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坐落于古城咸阳风景秀丽的咸阳湖畔,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拥有8万多平方米的校舍及计算机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中心、语音教室、图书馆、多功能学术报告厅等教学设施;拥有建筑材料、建筑测量、建筑力学等多个实验室及工程实训基地。 Thu, 24 Aug 2017 09:53:01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4.7.5 组织机构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 校训校风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校训

崇德          笃学

精技          强身

校风

诚信         勤奋

求实         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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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是经咸阳市教育局批准,由中国中铁咸阳管理干部学院主办的一所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坐落于古城咸阳风景秀丽的咸阳湖畔,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拥有8万多平方米的校舍及计算机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中心、语音教室、图书馆、多功能学术报告厅等教学设施;拥有建筑材料、建筑测量、建筑力学等多个实验室及工程实训基地。学校生活设施齐备,文体活动设施完善,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是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批委托的建设类教育培训机构,拥有一支专业的教师队伍,90%以上教师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且长期从大型企业聘请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工和专家级技术能手为我校兼职教师。学校先后评为全国企业培训先进单位、陕西省文明单位、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培训先进单位。2005年在全国首届百强企业培训机构中名列第46位。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筑企业对既懂专业知识又有操作技能的施工技术人才需求量急剧增加。学校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方针,积极适应市场和施工企业的需要,开设了符合人才市场急需的各类专业,依托中国中铁工程总公司为我校学生的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近几年来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建工集团、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陕西建工集团等国内大型建筑企业建立了长期的输送职业人才的渠道和网络,为我校毕业生的就业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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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积极分子团课第一讲《我的青春,我的团》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更高的人生目标,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4年4月10日,中铁职校团支部举行入团积极分子团课第一讲《我的青春,我的团》。本次团课由团总支书记曹倩授课,中铁职校2024年全体入团积极分子参加。]]> “携手公益·与爱同行”小桔灯公益中心携手三秦都市报与中铁职校为公益事业助力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行走世间

我们怀揣着一颗温暖的心,传递

爱与温情

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送上一份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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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璞晋效 百年树人——咸阳中铁工程职校法制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制教育大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依法治学能力,加强校园法治教育,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的良好氛围,4月7日下午,我校隆重举行了“咸阳中铁工程职校法制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制教育大会”。中铁职校校长温生才,咸阳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分局第二派出所所长万喆、警官柴勇及彩虹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刘奕彤出席了大会。]]> 【速看】4月2日我省四所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成绩、预录取分数线查询方式公布!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4月2日
我省又有4所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考试成绩、预录取分数线
查询方式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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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英烈铸忠魂 红色基因永传承——咸阳中铁工程职校开展清明祭扫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热血铸丰碑,英魂垂青史。清明将至,为缅怀革命先烈,追寻英雄足迹,继承先烈遗志,传承革命精神,4月3日,咸阳中铁职校开展了以“缅怀英烈铸魂 红色基因永传承”为主题的清明祭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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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速递】我省多所示范高职单招考试成绩、预录取分数线查询方式公布!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4月1日
我省多所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考试成绩、预录取分数线
查询方式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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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以修身,奋斗正青春——咸阳中铁工程职校举行4月升旗仪式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人间四月芳菲始,春归清明雨是时。4月1日早晨,咸阳中铁工程职校举行了本学期第二次升旗仪式。本次升旗仪式由教官张俊涛主持。]]> “诵读雷锋精神 演绎志愿故事”主持人大赛|决赛回顾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光辉瞬间再现,精彩回顾不容错过!

在过去的几周时间中,

经历了层层选拔,

最终在昨日傍晚,

我们主持人大赛的决赛在璀璨的舞台上完美谢幕。

这不仅是一场比赛,

更是一次主持人才艺与言语魅力的终极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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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心灵,向阳生长——咸阳中铁工程职校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主题讲座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在当今快节奏的社会中,心理健康已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面对工作、学习和生活,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对建设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阳春三月,追“锋”而行——咸阳中铁工程职校“雷锋月”活动总结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阳春三月,追“锋”而行。在这个充满爱心和奉献精神的月份,咸阳中铁工程职校开展了学雷锋系列活动,掀起了学雷锋热潮。]]> 拒绝校园欺凌 我们一路同行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层出不穷,给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守护学生的身心健康,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咸阳中铁职校举办了“拒绝校园欺凌 我们一路同行”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访企拓岗促就业 校企合作谋发展 合作共赢谱新篇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充分挖掘校企资源,巩固拓展就业渠道。3月20日,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温生才率队在宝鸡参加了以“访企拓岗促就业、校企合作谋发展”为主题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暨人才供需访企拓岗促就业洽谈会。]]> 家校共育促成长 携手同行向未来 | 中铁职校开展2024年春季第二次“校园开放日”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这是一座洒满阳光的校园,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这是一艘起锚扬帆的航船,满载着莘莘学子遨游于知识的海洋,技能的天地;这是一片激情燃烧的沃土,爱心和责任成就未来,智慧和勤奋托起希望。这里,就是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咸阳中铁工程职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咸阳市中小学校三项常规基本要求》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进一步巩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守常规 强管理 促内涵 提质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指示,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3月15日下午,咸阳中铁工程职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咸阳市中小学校三项常规基本要求》。]]> 消防安全无小事 时时处处需留心——咸阳中铁工程职校组织师生观看消防安全网络直播公开课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贯彻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宣传进校园”精神指示,充分利用网络直播平台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3月12日下午4点15分,咸阳中铁工程职校组织师生观看了消防安全网络直播公开课。]]> 咸阳中铁工程职校组织开展“‘植’此青绿,拥抱春天”主题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增强学生生态环保意识,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尊重自然、爱护自然,3月12日,干培中心团委联合中铁职校精心组织开展了“‘植’此青绿,拥抱春天”主题活动。校长温生才主持活动,并宣布植树活动开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划重点!这些行业岗位需求走高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3月9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举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介绍,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专业人才需求旺盛,康养护理、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服务业需求走高,小微企业招聘需求明显增加,技术技能岗位需求快速上升。]]> 两会第一观察 | 大国工匠,总书记眼中的“顶梁柱”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同来自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的巾帼电焊工孙景南代表亲切交流。]]> 中铁职校的女神们,您有一份祝福请查收!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最美人间三月天,春风含笑柳如烟。在这春和景明、万物复苏的美好季节里,我们迎来了国际劳动妇女节。咸阳中铁工程职校的教师们,她们躬耕教育,默默耕耘,用青春浇灌桃李。值此节日,让我们致敬每一个闪闪发光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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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送暖学雷锋 志愿服务暖人心——咸阳中铁工程职校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今年3月5日是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25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 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高职单招指导规划(ps:第一期)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现在国家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教育部门专门出台了众多文件来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高职单招,即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政策,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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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安全|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开展法治纪律安全教育日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和谐安全稳定,根据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法治纪律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及《中铁国资关于做好所属职教院校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及精神,3月1日,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了法治纪律安全教育日活动。]]> 龙腾虎跃展新颜 勇毅前行谱新篇——中铁干培中心举行2024年春季学期第一次升旗仪式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 新的起点 新的征程——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阳和启蛰,万物更新。为统筹规划新学期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学校质量提升和规模化发展,2月26日上午,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召开了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会。本次会议由校长温生才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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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vlog,精彩过假期~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假期已然过半

你们都在做些什么呢

寒假一日Vlog

记录中铁学子的假期生活

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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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是经咸阳市教育局批准,由中国中铁干部管理培训中心主办的一所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古城咸阳湖畔,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拥有8万多平方米的校舍及计算机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中心、语音教室、图书馆、多功能学术报告厅等教学设施;拥有建筑材料、建筑测量、建筑力学等多个实验室及工程实训基地。学校生活设施齐备,文体活动设施完善,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家校共育促成长,携手同行向未来 |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开展2024年春季 “校园开放日”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时光正好,隆冬相见;家校携手,共育未来。为了让家长充分了解学校各方面管理,形成家校共建育人合力,2024年1月25日,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了“校园开放日”活动。本次活动包含座谈交流、校园参观、走进食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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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2023年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 逐梦正当时,扬帆向未来|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成功举办2024年元旦晚会暨学生干部表彰大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时光荏苒,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在这辞旧迎新之际,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于12月28日晚举办了2024年元旦晚会暨学生干部表彰大会。本次晚会的主题为“逐梦正当时,扬帆向未来”。咸阳中铁工程职校副校长王剑、团总支副书记曹倩和学生会负责老师郭鑫出席了此次晚会]]> 【单招宣讲】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宣讲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2023年12月28日下午,在我校校长褚建的邀请组织下,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宣讲组,于六楼会议室为我校2024年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进行了宣讲。]]> 深化合作 共促发展|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被授予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人才培养基地”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贯通中高职人才培养渠道,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培养更多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创新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20231226日,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与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举行了中高职贯通培养合作洽谈会暨“联合办学人才培养基地”授牌仪式。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张蕾、院长李万军,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褚建、副校长王剑等出席了本次洽谈会。]]> 今天,缅怀伟人毛泽东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今天,我们迎来伟人毛泽东130周年诞辰。天安门城楼上的庄严宣告犹在耳边,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展现在眼前,今日之中国,如您所愿!缅怀!]]> 以劳育德|咸阳中铁工程职校组织开展“清扫校园”卫生大扫除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有效预防冬季传染病发生,同时培养学生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的习,提高学生环境保护意识,2023年12月21日下午,我校组织开展了“清扫校园”卫生大扫除活动。]]> 咸阳中铁工程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开展“志以星火·愿暖冬日”主题公益捐赠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12月19日,位属于陈阳寨社区的小桔灯公益服务中心与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组织开展了一场“志以星火,愿暖冬日”的主题公益捐赠活动。此次活动,我校青年志愿者们积极参与,在这个寒冬,为20户贫困家庭送去温暖。]]> 陕西省教育厅办学情况抽查复核专家组莅临我校检查指导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陕西省职业学校办学情况综合抽查复核的通知》安排,2023年12月12日,以马正斌为组长的陕西省教育厅办学情况抽查复核专家组,对我校办学条件、办学行为、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省级复核检查。咸阳市教育局职成科干部赵军旗,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副局长曹振飞、咸阳市秦都区职成科科长李佳等陪同检查。]]> 秉承初心,聚力行远|咸阳中铁工程职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换届大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换届与开篇交汇,热爱与情怀交织。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骨干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会服务师生的作用,我校于12月6日下午在六楼会议室举行了2023-2024学年学生会换届大会。出席此次会议的有副校长王剑、招生办主任魏建宏、团总支副书记曹倩和学生会负责老师郭鑫。]]> 【教师招聘】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招聘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097月经咸阳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中铁干部管理培训中心举办。学校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园占地面积53.36亩,建筑面积37514.26平方米,绿地面积占6.3%学校以建筑类专业为主,开设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检测、道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初步形成了品牌专业、骨干专业和拓展专业相结合的专业学科体系。学校设施设备完善,拥有8万多平方米的校舍及计算机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中心、图书馆、多功能学术报告厅等教学设施;拥有建筑材料、建筑测量、建筑力学等多个实验室及工程实训基地。]]> 服务教学,提质增效|咸阳市教育局教育教学工作视导组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工作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2023年11月24日上午,咸阳市教育局教育教学工作视导组一行八人在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带领下,对我校进行了教育教学专项视导。]]> 青春志愿行,奉献新时代|咸阳中铁工程职校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更好地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促进我校青年志愿者与社会公益组织的交流与合作,2023年11月22日,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在郭鑫老师的带领下前往咸阳市小桔灯公益服务中心参加了青年志愿者交流培训。]]> 【法制教育】咸阳中铁工程职校举办“知法守法用法,构建和谐校园”主题教育讲座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墙”,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11月16日下午,在我校校长褚建、副校长王剑的邀请和组织下,咸阳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分局第二派出所所长万喆及彩虹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刘奕彤来我校做了“知法守法用法,构建和谐校园”主题育讲座]]> 趣味燃冬日 运动正当时|咸阳中铁工程职校冬季趣味运动会圆满落幕!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丰富校园文化,增强学生体质,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氛围,11月16日上午,运动会的集结号在校园内吹响,咸阳中铁工程职校冬季趣味运动会隆重开幕。]]> 开学季|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举行新学期升旗仪式暨开学第一课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奋楫启航再觅渡,少年有梦征新程。9月4日上午,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举行了新学期升旗仪式暨开学第一课,本次活动由校长褚建主持,分六项议程进行。]]> 勠力同心,共谱新篇——中铁职校召开新学期班主任工作例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师者,以德而耕,拾获山河。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班级管理水平,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有效展开,9月15日下午,我校召开了新学期班主任工作例会,本次会议由副校长王剑主持。]]> 中铁职校团总支策划组织“举国同庆 情满月圆”国庆、中秋双节主题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月盈中秋,

情满华夏。

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铁职校团总支精心策划组织

“举国同庆  情满月圆”

国庆、中秋双节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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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新季|咸阳中铁工程职校2023级迎新晚会圆满举行!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热烈“新”青春,拉近“心”距离。1010日晚,咸阳中铁工程职校在操场上举行了2023级迎新晚会。此次晚会以新的开始,新的挑战为主题,旨在鼓励新生在新的学习生活中勇敢面对挑战,不断追求进步和发展。]]> 【真实震撼】篮球赛中的激情与热血,你绝对不能错过!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10月19日下午,咸阳中铁工程职校2023年秋季学期“篮球飞跃”迎新篮球赛火热开幕。落日余晖下,少年们满怀激情,奋力拼搏,尽情展现青春活力!]]> “悦”读推荐《长安的荔枝》:755年的荔枝盛宴,你敢尝吗?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唐代诗人杜牧在《过华清宫绝句三首》中写道:“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共创优美校园|咸阳中铁工程职校开展校风校纪专项教育整顿工作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加强学校校风文明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展开,增强学生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杜绝违纪违规事件发生,我校于10月23日至12月31日集中开展校风校纪专项教育整顿工作。]]> 公开课|咸阳中铁工程职校参加中铁国资所属九所职教院校线上开展的“同上一堂课”暨“专家公开课”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积极探索推进标准化办学,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动优质课程资源交流共享,咸阳中铁工程职校于10月27日晚组织师生参加了中铁国资所属九所职教院校线上开展的“同上一堂课”暨“专家公开课”活动。]]> 音乐狂欢|咸阳中铁工程职校歌手大赛圆满落幕!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在你的心中,

音乐是什么?

在跃动的音符中🎵 

一次次寻找,

青春的印记。

每一次引吭高歌,

都是对自我的生动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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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冬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细雨生寒未有霜
庭前木叶半青黄
今天
我们迎来冬天的第一个节气
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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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仪式|咸阳中铁工程职校11月升旗仪式暨阶段工作总结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携一缕秋风飒爽,带一抹朝霞璀璨。2023年11月6日上午8时,咸阳中铁工程职校举行了升旗仪式暨阶段工作总结。]]> 预防为主 生命至上|咸阳中铁工程职校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2023年11月9日是全国第32个消防宣传日。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火灾事故,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11月9日下午,咸阳中铁工程职校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了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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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炼内功,采撷硕果——咸阳中铁工程职校参加中铁国资主办的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奖喜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热烈祝贺

风华灼灼思进取,矢志耕耘获佳绩。1113日,在由中铁国资主办的“2023年职教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我校青年教师张盼盼在一众教师中脱颖而出,荣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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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齐奋进 笃行不怠向未来——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新学期教学工作部署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统筹规划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落实“双达标”要求,持续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和质量提升,9月1日上午,我校在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新学期教学工作部署会,中铁干部管理培训中心主任朱新峰、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褚建、副校长王剑等出席了会议。]]>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火热进行中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增强招生宣传工作成效,我校各招生组在学院以及学校就业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紧抓中考填报志愿关键时期,于6月16日至7月14日组织多支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分赴兴平、泾阳、礼泉、三原和乾县等地集中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严守铁的纪律 铸造钢铁长城】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3级第一批新生军训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日轮当午凝不去,万国如在洪炉中。”八月酷热难耐,八月意气飞扬。八月的操场上,青春与军训不期而遇,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3级第一批新生迎来了紧张而又充实的军训生活。]]> 【鲜衣怒马少年时 热血戎装展英姿】中铁工程职校举行2023级第二批新生军训动员大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灼灼青春,当铸钢铁意志;巍巍军风,方显青春本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激发学生爱国、爱党、爱军的热情,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艰苦奋斗作风,8月21日,我校举行了2023级第二批新生军训动员大会。]]> 英姿飒爽致青春 斗志昂扬开征程——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3级第一批新生军训汇演暨总结表彰大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进一步检验和展示学生军训成果,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爱军的热情,增强学生的责任心和使命感,8月24日上午,我校在运动场举行了2023级第一批新生军训汇演暨总结表彰大会。本次活动由宁美荣老师主持,校长褚建、副校长王剑、招办魏建宏老师、王玉祥老师和学生管理刘鑫老师出席了活动。]]>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再讲立德树人故事 深化五育并举实践”主题教育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要求,根据《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再讲立德树人故事  深化五育并举实践”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决定自2023年8月26日起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再讲立德树人故事  深化五育并举实践”主题教育活动。]]> 2023年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2023年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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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演练始于心 防患未“燃”始于行|中铁工程职校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以及自救互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火灾事故,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2023年6月26日,在我校副校长王剑的组织下,咸阳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分局下辖的第二派出所民警来我校开展了消防知识讲座并指导学生们进行了实际演练。]]> 历史醉天下 文明冠古今|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2级学生优秀历史手抄报展示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贯彻新课标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历史课程的育人功能,近期,我校就2022级学生制作的优秀历史手抄报进行了集中展示。]]> 【安全教育】中铁工程职校组织开展“禁毒,反诈和预防校园欺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墙”,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6月20日,在我校副校长王剑的组织下,咸阳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分局的刑警大队、法制大队以及第二派出所的民警来我校开展了“禁毒,反诈和预防校园欺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班级有2201班、2203班以及2204班。]]> 端午节放假通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护航成长 助力成才|中铁工程职校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近期,受我校校长褚建、副校长王剑等校领导委托,班主任曹志锋老师前往延安地区开展了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我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2023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安全教育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我校于4月16日晚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热烈欢迎市区教育局专家组莅临我校进行年检指导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以检促改,以检促提,以检促升。”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强化教育教学常规化管理,市区教育局年检专家组于4月13日上午对我校2022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与指导。]]> 热烈祝贺我校2023年春季单招录取率100%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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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通知】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及安全提醒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尊敬的家长:

您好!五一小长假就要到了,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快乐且有意义的小假期,根据国家节假日放假通知,现将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做好孩子的监护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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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拔河,激扬青春|中铁职校组织举行拔河比赛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一根绳,凝聚青春韧劲;一股劲,激扬斗志豪情。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氛围,近日,我校组织举行了拔河比赛。]]> 笔墨挥洒青春,艺术精彩人生|学生绘画作品展(一)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展现我校美术教学成果,体现我校美术特色课程,我们在这里开辟了一个小天地,给同学们一个展示的平台。这里展出的作品,来自于我们的日常课堂教学,都是学生们的优秀作品。每幅作品,都有学生无悔拼搏的身影;每幅作品,也都是无悔青春的最好见证!]]> 出门看队列,进门看内务|中铁工程职校组织举行军事队列会操表演和内务整理比赛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中铁工程职校组织排查宿舍安全隐患,推进校园卫生文明建设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推进校园卫生文明建设,做好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营造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近期,在我校副校长王剑的带领下,各班班主任、带班教官和校学生会成员相互配合,对我校学生宿舍进行了安全卫生专项检查。]]> 防震减灾 平安相伴——中铁工程职校防震应急疏散演练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普及防震减灾法制科普知识,增强学生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建设平安校园,我校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开展了防震应急疏散演练。]]> 绿树浓阴夏日长,厉兵秣马谱华章|中铁职校“青年教师展示课”活动圆满落幕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深化国家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深入领会和贯彻新课程方案和新课标理念,精准把握课标实质,促使青年教师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和实效性,近期,我校开展了以校领导牵头,教研室组织落实的“青年教师展示课”活动。]]> 中铁聚群英 爱“乒”才会赢|中铁工程职校举办乒乓球比赛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进学生间友谊,促进学生间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近期,我校举办了“中铁聚群英,爱‘乒’才会赢”乒乓球比赛。]]> “青春践行二十大,砥砺奋进新征程”|我校团支部举办五四入团仪式暨表彰大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和弘扬“五四”精神,集中表彰模范先进,4月27日,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团支部举办了“青春践行二十大,砥砺奋进新征程”五四入团仪式暨表彰大会。]]> 喜报|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团支部获评“秦都区五四红旗团支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五四风雷起,薪火百年传,近日,共青团秦都区委作出表彰决定,授予12个团组织“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其中,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团支部获评”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 中铁职校2023年新学期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深入贯彻上级学院2023年工作会议精神,3月9日下午16:00,我校在教学楼6楼612会议室召开2023年新学期工作会议。校长褚建、副校长王剑、教务部部长李威、教研室主任王茜以及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此次会议。]]> “以篮球之名,投中鉄风采”|中铁职校篮球赛顺利举行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新学期、新开始、新希望| 中铁职校新学期升旗仪式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2月13日早上,中铁职校举行本学期第一周升旗仪式。本次升旗仪式由副院长、工会主席、总经济师汪旻主持,党委书记李洪涛,院长、党委副书记王春、全体教职工以及青年学生参加了本次升旗仪式。伴随着庄严的义勇军进行曲,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体师生肃然站立,高唱国歌,向国旗行注目礼。]]> 教师招聘公告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是2009年7月经咸阳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中铁干部管理培训学院举办。学校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园占地面积53.36亩,建筑面积37514.26平方米,绿地面积占6.3%。学校以建筑类专业为主,开设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检测、道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初步形成了品牌专业、骨干专业和拓展专业相结合的专业学科体系。学校设施设备完善,拥有8万多平方米的校舍及计算机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中心、图书馆、多功能学术报告厅等教学设施;拥有建筑材料、建筑测量、建筑力学等多个实验室及工程实训基地。

    服务经济,以技建业,探索品牌。坚持“发展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的办学思想;全面推进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初步形成“多元化跨界办学、立体化立德教育、品牌化专业建设、对接化人才培养、过程化学习评价”的办学特色,打造建筑职教品牌。全力打造创新进取、特色鲜明的专业化职校,努力培养国家、社会、企业所需的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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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职校开展“讲述立德树人故事 深化五育并举实践”主题教育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端正办学方向,更新教育理念,优化育人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开展“讲述立德树人故事 深化五育并举实践”主题活动文件精神,2023年2月1日起,我校积极响应主题教育活动。]]> 【青年精神素养提升工程】“同先辈比,我们身上少了什么”|第二期:革命先辈李大钊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年度质量报告2023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我校组织全体学生认真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我校组织全体学生认真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 ]]> 校园大扫除,我们在行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校园大扫除,我们在行动 ]]> 学校组织2022级新生进行入学教育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学校组织2022级新生进行入学教育 ]]> 美术社团,开课啦!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美术社团,开课啦! ]]>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中秋节通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中秋节通知 ]]> 学校召开新学期开学前教师工作大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学校召开新学期开学前教师工作大会 ]]> 学校隆重举行新学期升旗仪式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乘风远航启新程,春华秋实绘佳卷。为激励全体教职员工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坚定的信念做好您学期各项工作,9月5日上午,学院隆重举行升旗仪式,党委书记李洪涛,院长、党委副书记王春,副院长、工会主席汪旻、中职学校校长褚建和全体师生员工参加了升旗仪式。]]> 新学期,新征程——我校组织学生收看《开学第一课》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让学生走好新学期第一步,引导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9月1日晚八点,我校组织学生集体收看了2022年《开学第一课》。]]> 2022年暑假放假通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日程安排,现将2022年暑假放假、开学时间及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

2022628日至829日,83031日返校报道,91日开始正式上课。

二、教师放假时间

202279日至829日,830日开始上班,91日开始正式上课。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2.请全体师生员工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假期期间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教务部

                                                                                                                        20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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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赛,志气高昂,少年创辉煌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夏日炎炎,球场上却气志高昂,少年生龙活虎,迎来又一次篮球比赛,在学生会的组织下正式开赛。]]>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庆祝建团100周年主题团课活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6月7日,学校团委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庆祝建团100周年主题团课,全体团员和部分学生参与了活动。

    活动中,为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王哲、周静华、周安欣、王李园和张鑫宇进行题目为《红船,从南湖起航》朗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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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技能竞赛闭幕式暨颁奖表彰大会顺利举办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2022524日下午,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技能大赛颁奖典礼暨闭幕式在教学楼前成功举办。学校校长褚建、副校长王剑和部分老师参加了仪式。

 

闭幕式

副校长王剑宣读计算机技能比赛的获奖名单,教研室主任王茜宣读了工程测量技能比赛的获奖名单。其中周安欣、胡星辰等三人获得计算机比赛一二三等奖,张乙景、徐迅等13人获得工程测量技能比赛的一二三等奖。校长褚建分别为16名获奖学生颁发和荣誉证书和纪念奖杯。胡星辰和张乙景分别作为学生代表发表了获奖感言。评委老师刘列妮和史娥分别对竞赛过程闪现的亮点特色和存在的不足做了简要的点评,希望学生平时上课期间多动手多练习,加强技能的基础功底。

获奖学生

学生代表发言

指导老师发言

 

校长发言

校长褚建作总结讲话。他首先对获奖的师生表示祝贺,并热情寄语年轻的学子勤奋学习本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努力使自己成长为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希望大家苦练技能,为自己将来进入社会安身立命、升职加薪创造技能基础,为自己圆梦,为青春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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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亮相咸阳秦都区职业教育活动周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523日,2022年咸阳市秦都区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活动在秦都区政府南广场举办,本次活动由秦都区委、区政府主办,秦都区教育局承办,旨在大力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学院党委书记李洪,学校校长褚建,副校长王剑带队参加了本次活动。


今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以“技能: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大力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向全社会宣传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学校领导参观了各院校的职业教育展示的成果。我校作为协办单位之一,设置了宣传展板和部分实物,呈现了我校职业教育办学成果和特色亮点,让与会者近距离感受我校设置专业的优势和魅力。

通过活动周技能的展示、才艺的展示,增加社会对我们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和学生成长成才的一个认可度,对宣传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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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领导前往中铁七局三公司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交流座谈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5月的第二周是职业教育周,5月10日是中国品牌日,中铁干院党委书记李洪涛、党委副书记、院长王春带领中铁工程职校校长褚建一行6人,赴中国中铁双百亿、综合工程公司20强单位——中铁七局三公司参观学习,召开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交流座谈会。]]> 我校在职教周举行2021-2022年第二学期职业技能竞赛启动仪式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3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展现职业教育特色,使学生熟练掌握实验及实操技能,我校结合学校职业教育活动周安排,5月10日,我校在教学楼前举行2021-2022年第二学期职业技能竞赛启动仪式。有关校领导,学工部、教务部等相关负责人出席本次活动,活动由学校副校长王剑主持。]]> 学校组织观看陕西省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学校组织观看陕西省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为做好2022年陕西省职业教育活动周及职业教育法宣传贯彻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委通知精神,5月10日,陕西省教育厅举办陕西省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我校组织师生收看陕西省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校领导、部分党员和师生代表集中观看。 ]]> 中铁干部管理培训学院与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举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订单培养签约仪式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中铁干部管理培训学院与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举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订单培养签约仪式]]> 组织观看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5月10日上午,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学校团委组织全体团员和学生收看庆祝大会实况直播]]> 组织观看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5月10日上午,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学校团委组织全体团员和学生收看庆祝大会实况直播]]> 关于举办学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技能比赛的通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关于举办学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技能比赛的通知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本次活动周为展示我校学生青春蓬勃的精神风采,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和熟练的职业技能操作水平。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在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本次全校技能竞赛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计算机基础应用

参赛人员:全校学生

时间:2022510(周二)下午14:30-18:00

下午2:30-4:00,建工22C1班、建工2101班、建工2001班进行竞赛;

下午4:10-5:40,建工2102班进行竞赛。

地点:学校机房

(二)工程测量

参赛人员:建工2001班、建工2101班、技工班

时间:2022512日(周四)下午14:30-18:00(若下雨,则比赛延后)

地点:学校大操场

二、比赛内容

(一)计算机基础

本次竞赛内容定为WORD的综合应用,具体包括两大块:

1.  WORD制表(包括表格边框、底纹、样式等的应用)。

2.  WORD图文混排(包括艺术字、文本框、图片、形状、表格等的排版)。

(二)工程测量

本次竞赛内容为五等闭合水准测量。主要考核内容有:仪器操作、数据观测、数据记录与计算、成果处理。

三、赛务组人员及工作安排

1.组长:褚建

职责:组织领导竞赛现场工作

2.办公室:王剑、王茜、李威、周战英、魏建宏、曹志峰

职责:做好赛前宣传工作,鼓励每位学生积极参加竞赛项目,组织协调竞赛现场各项事务。

3. 竞赛小组人员安排:

1)组长:王茜

职责:负责制定比赛内容和考试考场的选定、各项目比赛打分规则,准备比赛所用各种计算表格及图纸,对各项比赛进行监督、打分、成绩汇总及排名工作。

2)计算机基础: 刘列妮、周战英、曹志峰

3)五等水准测量组:史娥、李威、魏建宏、周秦

职责:考试监考,分发仪器,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四、赛场管理须知

1. 各项目组老师在现场监督检查参赛队伍安全有序的竞赛。

2. 各竞赛项目的选手竞赛成绩,由各项目组老师复核计算签字后,综合考量进行打分,评定成绩。

 五、奖励

1.每项竞赛项目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组)。

2.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六、竞赛期间调停课安排等事项

1.因计算机技能竞赛时间冲突,510日(周二)下午,建工22C1班、建工2001班和建工2101班停课参加比赛;建工2102班的历史课正常上课,该班学生课程结束后到机房参加比赛。

2.因工程测量技能竞赛时间冲突,512日(周四)下午,建工2001班、建工2101班和技工班停课参加比赛;其他班级正常上课。

3.建工2001本学期没有计算机基础课程,本班学生于59日(周一)下午7-8节,跟2102班到机房进行训练;建工210156日(周五)下午5-6节加课进行计算机训练。

4.建工2001班、建工2101班和技工班参加工程测量项目,在上课期间进行相关训练。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2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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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入团仪式暨表彰大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入团仪式暨表彰大会 ]]> 我校举办春季趣味运动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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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趣味运动会期间停课的通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关于趣味运动会期间停课的通知
关于趣味运动会期间停课的通知

本周四(4月21日)--周五(4月22日),学校将组织校园春季趣味运动会,全校学生(除技工班)全部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周四(4月21日)--周五(4月22日)两天停止上课。
2、各班主任组织学生有序参与趣味运动会,于周四((4月21日))上午8:50集合参加开幕式。
3、请相关任课教师做好课程的衔接和进度调整,以保证教学内容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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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实习监督咨询电话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学生实习监督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办

029-32879571

15909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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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发布 丨 2022年招生简章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2022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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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专场招聘会在我校举办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在我校统一协调安排下,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一行五人于2021年6月3日到我校开展了专场招聘会,宣讲地点在我校教学楼511室,我校2021届建筑工程施工专业部分毕业生和2022届部分实习生参会。

招聘会上,学校校长褚建对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也对多年来校企双方紧密的合作表示了感谢。并对参加招聘会的学生们强调了招聘会期间的纪律等注意事项。随后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首先邀请同学们观看了其公司宣传片,奋进高昂的内容引起了同学们极大的兴趣。观看宣传片后,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介绍了公司情况、薪资待遇、所需工作岗位及人才,并对同学们的疑问进行了解答。宣讲结束后,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招聘条件及专业要求,并投递了简历。

根据投递简历的情况,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的招聘流程,分别对参与招聘的学生进行了理论笔试、实践操作和面试三个环节的测试,全方面的考核学生对相关专业的掌握程度以满足工作岗位的需求。经过层层筛选,我校学生大部分通过了公司的要求,拿到了公司的入职资格。

最后希望走向工作岗位的学生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充分发挥自身才能,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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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演练,为平安校园护航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对突发火灾的应变、逃生技能,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举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2021年5月21日下午,学校师生参加了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演练中,学校保卫部为全体师生做了消防安全常识培训,对火情报警、常用的灭火方法、如何逃生、灭火器的使用等消防知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模拟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实战演练。之后指导学生规范使用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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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促规范,指导促发展 ——我校迎接区教育局年检工作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3月30日下午,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职教科科长李佳一行莅临我校开展2020年检工作。我校校长褚建、分管教学副校长黄锡光、各部门管理人员陪同检查。

    年检工作开始,李佳科长说明了此次年检的目的和程序,表示今年的年检内容和侧重点严格按照《咸阳市秦都区民办学校年检评估表》进行,主要检查学校的规范办学行为和行政管理水平。包括依法办学情况、学校管理情况、广告备案情况、招生工程、资产与财务管理、教师队伍与教学管理、安全管理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八大方面。

    会议室内,各部门资料分门别类,井然有序。检查组一行根据评分细则一项项认真仔细地查阅了学校档案资料,并通过座谈询问、实地查看后,对学校的各项工作中突出部分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于工作中存在欠缺的部分予以指出,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学校的发展提出了指导建议。

褚校长对检查组的检查指导表示感谢,并表示:年检工作是上级领导对我校工作的全面督查,我校一直非常重视,并严格按照教育局的相关要求,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管理工作,我们会根据领导们提出的建议不断自查自检,让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

      此次年检工作对我校来年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学校会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不断细化管理、提升内涵、突出特色、创优品质,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办出人民满意的有特色的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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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阳陕广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2020年咸阳陕广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 2020年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2020年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我们准备好了,欢迎同学们返校学习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我们准备好了,欢迎同学们返校学习

 

424日上午9时,我校举行学生返校复学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校长曾令标率全体教职工参与了这次应急演练。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我校在本次演练前,制定了详细的演练工作方案,设置模拟了学生返校、留观隔离、课堂教学、宿舍就寝和食堂就餐等5个场景,对各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按实战的要求进行了防控演练,全体教职工认真参与了演练,提高了防控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校长曾令标在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现场讲话

 
 

本次演练中,各工作组分工明确、配合密切、操作规范、行动迅速、处置果断、应急高效,达到了预期效果,为学生返校复学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完善和优化了应急处置的流程。


校长曾令标在应急演练结束后作了总结讲话,他要求全体教职员工:(照片)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返校复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学生返校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三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团结协作、认真负责,把我校学生返校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在实处;

 四是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校园疫情防控氛围,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校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宣传教育,全面联防联控,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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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的倡议书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的倡议书

 

全体师生、各位家长:

你们好!

我校即将开学,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有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学校非常关心身处各地的咸铁中职广大师生及家人的健康安全。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来。当前各地各类学校开学、学生返校、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增加,本着对师生、家长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采取防护措施。科学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和家庭卫生,提醒家人朋友少出门,外出时应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和走亲访友,避免去武汉、哈尔滨、广州等全国重点疫情防控地区。

二、主动登记及时隔离。如果你近期从境外或其他疫情区返回,请主动就近到居住社区进行登记。必要时,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在家隔离14天。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情况,配合有关人员做好疫情日报工作。

三、健康监测就近就医。家庭备置体温计、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要定期测量体温。若出现发烧、咳嗽等可疑症状,要带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并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情况。

四、保持卫生健康习惯。居室要勤开窗,常通风。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家庭常备消毒用品等物资并经常消毒。

五、坚信疫情可防可控。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通报讯息,不传播未经确认的信息;正确对待疫情,坚信疫病可防可控,做到不懈怠、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理性认识、科学防控。

六、及时关注疫情动态。请密切关注有关信息动态,保持讯息通畅,学校将根据疫情变化和上级要求通过官方渠道及时作出新的部署。请广大师生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返校的规定,不得提前返校。新学期开学返校后配合学校做好各项排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异常情况。

生命健康、重于泰山,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坚定信心、众志成城,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咸铁中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4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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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第二届计算机技能大赛圆满落幕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展示我校广大师生精神风貌和职业技能水平,实现以赛代练、以赛代学, 我校于529日下午成功举办了学校“第二届计算机技能大赛”。

 

 

本次大赛以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应用为主题,注重学生信息基础教育,主要考察了学生们关于Word排版和Execl数据处理等软件的应用能力。我校共37名学生参加了此次比赛,经过三个小时的激烈比拼,最终王天等6名同学脱颖而出,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在此恭喜获奖的各位同学!

 

 

赛前,我校学工部、教务部和教研室的老师们为本次大赛精心筹备,认真做好动员宣传、解读竞赛规程和赛前集训的组织工作,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切实取得训练成效。指导教师根据往年参赛的经验,有针对性地制定训练计划,强化技能操作训练,模拟比赛环境,不断磨练参赛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

此次竞赛丰富了我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创造了展现自我的机会,在技能竞赛的激励下,学生学习专业的兴趣高涨,学生也将会更好的掌握各专业知识,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希望有更多的同学能够以此次大赛为契机,在以后的专业学习中更加努力,戒骄戒躁,努力提升技能素养。

多年来,我校充分发挥技能大赛的引领激励作用,以技能大赛为抓手,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重点,不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了我校的办学实力和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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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国资改革发展宣传提纲”专题学习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201956日,中职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以《坚持创新发展,做实做优做强,共同谱写中铁国资二次创业新篇章——中铁国资改革发展宣传提纲》为题的专题学习活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中铁国资推动改革落实落地、为新的发展开好头起好步的关键一年。当前,中铁工程集团公司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中铁国资系统的工作,发挥全公司非上市单位和资产的重要作用,对于中铁工程集团公司实现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特大型综合产业集团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中铁国资公司根据中国中铁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长进于321日在中铁国资2019年度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适时编发了中铁国资改革发展宣传提纲。

本次学习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学习完改革发展宣传提纲,党员同志们围绕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大家踊跃发言,结合实际工作,谈感想、谈体会,谈改革、谈中职学校的未来发展规划。通过宣传提纲学习,广大党员纷纷表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乘势而上,坚持稳中求进、强化政治优势、深化改革发展,齐心协力共同开创企业更加美好的明天。

最后,党总支对下一步的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要通过学习加强党性修养;要学懂弄通,把学到的知识转化成实际的能力;要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要切实以学习为己任,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要坚持不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跟上总公司改革的步伐,深入推进创新发展的新阶段,开启二次创业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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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师资力量简介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 学校召开2019年“五四”表彰大会 暨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年,弘扬“五四”精神,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激发他们的热情,发挥他们的作用。经各团支部推荐,团总支审核,评选出了2018-2019年度“优秀团员”,并于58日召开了“五四”表彰大会暨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中职副校长褚建、学工部部长王剑、团总支书记郑海蓉和全体中职学生参加了大会。


大会由校团总支组织委员李威主持,学工部部长王剑宣读了《关于表彰2018-2019学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决定》,决定授予建工1801班王梦园、建工18C1班李浩洋、建工18C1班王天3名同学“优秀团员”称号;并颁发了获奖证书。同时,学生会主席王天带领新团员在团旗下进行了庄严的入团宣誓仪式。“优秀团员”和新团员代表分别发言。


副校长褚建在讲话中向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团员和受表彰的个人表示诚挚的祝贺,同时向全体青年学生讲述了五四的由来,希望全校青年学生铭记历史,积极弘扬五四精神,做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挥洒青春风采,引领校园新气象。并号召全校青年以他们为榜样,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扎实工作,争创优秀,为学校的学风建设做好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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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19年“五四”表彰大会 暨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年,弘扬“五四”精神,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激发他们的热情,发挥他们的作用。经各团支部推荐,团总支审核,评选出了2018-2019年度“优秀团员”,并于58日召开了“五四”表彰大会暨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中职副校长褚建、学工部部长王剑、团总支书记郑海蓉和全体中职学生参加了大会。


大会由校团总支组织委员李威主持,学工部部长王剑宣读了《关于表彰2018-2019学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决定》,决定授予建工1801班王梦园、建工18C1班李浩洋、建工18C1班王天3名同学“优秀团员”称号;并颁发了获奖证书。同时,学生会主席王天带领新团员在团旗下进行了庄严的入团宣誓仪式。“优秀团员”和新团员代表分别发言。

 


副校长褚建在讲话中向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团员和受表彰的个人表示诚挚的祝贺,同时向全体青年学生讲述了五四的由来,希望全校青年学生铭记历史,积极弘扬五四精神,做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挥洒青春风采,引领校园新气象。并号召全校青年以他们为榜样,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扎实工作,争创优秀,为学校的学风建设做好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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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办微课制作选拔赛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精神和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十三五”人才队伍发展规划,促进全系统职教单位员工技能素质提升,加强精细化和标准化操作,积极营造争当岗位能手、技能标兵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中铁国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铁国资委将于年底前举办2018年职教系统微课大赛。


为准备参加微课技能大赛活动,学校举办了微课制作选拔赛。全体教师克服困难,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各种微课制作技术,制作各自课程的微课视频及授课PPT。经过微课视频成果展放、现场微课教学等项目的多轮筛选,最终选派王茜、刘列妮、李威3名教师赴兰州铁道技术学院进行比赛。


通过本次大赛,教师们认识到微课教学是今后职业教育教学中的一个发展方向,在教学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微课”理念在教师们心中生根发芽,有效的提高了教师对微课的认识和制作水平。在今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学校将努力把教师的“微课”能力培养作为长效化、常态化工作,让学生“时时处处可学”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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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堂教学检查的通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检查的通知

中职各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全覆盖课堂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有授课任务的全体教师 

二、检查时间

201956日—510 

三、检查要求

1.检查组由教学副校长、教务部部长、教研室主任、学工办主任及优秀教师构成,进行抽查听课; 

2.教研室各位老师要求不少于两次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以及意见,禁止意见栏填写“无”; 

3.学工部组织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填写,各班每位代课老师要求不少于5份问卷,并将表格汇总移交教务部; 

4.所有听课记录及问卷调查表请在教务部领取。教研室负责专职老师的听课记录的收取和整理工作,并负责形成书面材料,教务部将根据总体听课结果形成总结材料报给相关领导。

5.本次检查活动要与教师年终考核评价相结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教师课堂教学检查工作。 

6.本次检查的所有资料由教务部做教学质量备案。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201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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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到我校开展年检工作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保证各级各类学校依法依规办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2019429日,咸阳市教育局检查组一行三人来我校进行年检,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校长曾令标就我校办学模式和方向、组织管理、办学条件与办学环境、师资队伍、财务管理、教学管理和办学质量等方面做了详细的汇报。


检查组深入我校各部门实地察看、查阅各项档案资料,对照年度检查细则逐项评估、量化赋分。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检查组领导充分肯定了我校一年来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及取得的成绩,认为我校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校管理规范有序,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对我校这种国有企业办学的相关工作提出了风险指导性意见,要求我校继续加强各项建设,鼓励学校紧扣国家教育改革步伐,进一步形成办学新思路、打造品牌新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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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验 室 规 则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实 验 室 规 则

(20193月修订)

一、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场所,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登记建帐。存放应做到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防火。实验室仪器设备、工具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批准。

三、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的教育。学生在实验前要进行认真预习,进入实验室必须听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排,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事先联接电源。学生实验结果、实验记录必须由指导教师审阅,并待教师检查实验中仪器设备有无损坏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离开实验室。

四、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材料,遵守操作规程,认真记录实验数据。室内应保持整洁,实验中丢弃的污废物或废液要按指定地点倾倒。

五、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六、实验室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爆、易燃和有腐蚀、有毒危险物品的管理,做到领用有手续,使用有记录。凡危险性实验,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实验多余的危险品要及时上交或妥善保管,不得过量存放。

七、实验时,仪器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八、实验室要保持安静、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九、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维修仪器设备,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十、实验室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每次实验完毕或下班前,要做好整理工作,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实验指导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十一、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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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验守则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学生实验守则

(20193月修订)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填写试验报告,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回答老师的提问。不符合要求者,必须重新预习,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行实验。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注意环境卫生,不准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爱护公物。

三、实验时应严肃认真,专心细致,要准确记录实验数据,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约水电和试材,注意安全,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如发生事故时,应迅速停止实验,设法制止事态的扩大,并立即向指导老师报告。

四、使用精密、贵重仪器,应先了解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老师同意,不得任意操作,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实验中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及他人使用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元件。如损坏丢失仪器、配件、工具等,均应查清原因,及时上报,按已定的赔偿办法办理;如隐瞒事故不报者,从重处理。

六、实验后要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包括认真分析实验结果、精确处理数据、图表),如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应退给学生重做,并交纳实验费。

七、实验完毕,由指导教师负责检查清点实验用的仪器、设备、工具。学生应办好交接手续,做好清洁卫生,及时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并由指导教师在实验报告上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本守则由指导教师和参加实验的人员共同监督,严格执行。违者令其停止实验,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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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工作规程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实验教学工作规程

(20193月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我院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定本规程。

第二条  我院实验室是学生进行实验、实习,教师进行科研的场所。

第三条  我院的实验室工作,坚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在保证学院实验教学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为教师进行科研提供方便,逐步对外承担委托实验,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  我院实验室建设贯彻从学院事业发展实际出发,根据专业设置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方针,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五条  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实验室应严格执行学校统一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实验室的行政、经济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章     

第六条  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和学院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材料。制定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和材料的配备方案,合理安排实验技术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七条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不断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注意实验内容的更新和实验方法的改进,注重教书育人。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科学创新的能力。

第八条  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实验教学正常开展,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第九条  实验室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为改善试验条件和学院建设积极创收。实验室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

第十条  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     

第十一条  学院由主管教学的院长分管实验室工作,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总务处与工程系负责。

第十二条  工程系是实验室的主管部门,负责实验教学软件建设和实验教学过程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组织修订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

()制定实验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实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法、考试或考核、评估等实验教学文件的审定工作;

()对实验教学过程进行管理,组织实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选优,组织总结和交流实验教学经验。

()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参与制订教学实验室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

第十三条  总务处与工程系是实验室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完善实验室管理的具体办法;

()做好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组织并参与编制实验室建设的发展规划,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编制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方案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经费,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投资效益评估;

()做好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负责实验教学维持费的审定。

()配合人事处一起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岗位培训、考核、奖惩、晋级及职务评聘工作;

()调研教学实验室支撑条件(如房屋、人员、仪器设备、水电、环境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解决;

()组织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前的论证,购置及验收工作,定期检查和考核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工程系由一名主任主管实验室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对本系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提出修订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并负责监督执行;

()组织拟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改建、修建计划。根据学院下达的设备购置经费组织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和审核;

()做好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工作安排,定期进行对实验室工作的检查,注重实验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加强对实验技术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

()制定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奖惩制度等,制定设备和器材的保管、维护的具体管理细则。

第十五条  根据我院的实验教学实际,实验室设主任一人, 实验室主任要由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相应专业人员担任。

第十六条  实验室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协助主管主任拟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改建、修建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领导并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完成规定的实验室工作任务;

()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做好实验室仪器的保管使用及一般性维修工作,做好固定资产设备的报损、报废的技术鉴定工作;

()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第四章     

第十七条  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切实加强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补贴标准并付诸实施。

第十八条  实验室仪器和材料、低值易耗等物资的管理,按照学院的规章执行。

第十九条  切实加强实验室工作的安全管理。实验室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  实验室要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要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水平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逐步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尽可能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为学院提供实验室情况的准确数据。

第二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份,由教务处,总务处及工程系负责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实验室管理状况及新购教学设备账、物、卡建立情况。

()所有实验课程实验开出情况。

()低值易耗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等。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实验室应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室队伍。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系对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要各司其职,同时要做到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实验人员的编制,参照在校学生数,根据实验教学、科研工作量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由人事处进行合理折算后确定。

第二十五条  实验教师的主要职责:

1、进行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实验教学具体环节的安排,检查和评估实验教学情况;

2、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研究和改进实验装置,开发实验技术,安排新实验,编写实验讲义和指导书;

3、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仪器设备,能在实验中排除常见的故障,能分析测量误差;

4、做好实验准备,实验前必须做完实验全部项目,写出实验报告,上实验课前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

5、传授实验室的有关基本知识,总结前次实验课情况,是讲授好本次实验的关键。指导实验时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及时发现和指出学生的实验操作错误及不良学风,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实验习惯,对实验教学中的能力培养进行强化训练;

6、仔细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做好实验课程的考试或考核工作;

7、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第二十六条  实验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责:

1、做好仪器设备维护、修理、调试、检测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准备工作,保证正常的实验教学和科研秩序;

2、按照实验室任务的需要可单独或与教师一起进行科学研究、开发新技术、改进仪器设备,参与排出新的实验;

3、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领取、保管和发放工作,要严格手续,做到账、卡、物相符;

4、具体负责办理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的丢失、损坏、积压、报废的统计、上报和处理工作;

5、负责收集和保管实验室技术资料和归档工作,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统计和上报实验室有关管理数据;

6、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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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工作过程性督查制度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教育教学工作过程性督查制度

(20193月修订)

加强教学的过程性督查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现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教学检查

第一条  教学检查的目的在于全面、及时、深入了解教学情况,以便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  坚持每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定期教学检查制度。每学期第1周末完成授课计划的填写,报教研室及教务部。由教研室组织学科组进行教学计划的修订,每学期第4周前完成。每学期第7-8周为全校期中教学检查时间。期中、期末检查均由教务部牵头,教研室、学工部协同。检查方式可灵活多样,如听课,组织公开课,观摩课,评议会,查阅学生笔记、作业,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等。检查后以书面形式向校领导报告检查的方法、内容、重点、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每学期放假前的前一周为期末检查时间,期末检查围绕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复习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后,教研室及各部门要进行学期工作总结。

第三条  加强经常性教学检查。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有计划地听课,参加教学活动,掌握教学情况。经常性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课堂教学质量,各教学环节的组织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课堂秩序和课堂效果等。

第四条  加强专题教学检查。为了有重点地总结研究一些问题,加强教学的某个环节,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应坚持做好专题教学检查。如考试、课堂讨论、实验课、作业、专业实习等。专题教学检查以总结典型经验和抓薄弱环节为重点。

第五条  学校要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定期写出考核报告。

第二章  教学评估

第一条  教学评估是对教学效果进行检验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是构成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评估是依据一定的教学目标与教学规范标准,通过对教与学等教学情况的系统检测与考核,评定其教学效果与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并作出相应的质量判断,品评优劣,以助决策。

第二条  教学评估具体内容有课堂教学过程,教学设计,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质量以及教师工作表现,工作效果,教学大纲、教材的使用等情况的评估;对与教学活动和教学效果紧密相关的教学主体的品行能力诸方面的评估;对学校的教辅工作情况、教学管理情况以及教研室建设情况等的评估。

第三条  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每学期至少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期中教学检查和学期结束前,组织教师评估分析教学质量,做好教学小结和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时,任课教师应在教研室会议上汇报所任课程的教学情况;学期结束时,对任教课程的教学情况做出书面总结,在教研室交流后存入教学档案。

第四条  进行教学评估要注意听取学生意见,可以通过师生间的评教评学活动、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组织学生参与教学评估工作。

第三章  教学工作总结

第一条  教学工作总结是对某一项教学工作或一个时期的教学工作的全面回顾与疏理。由此对整个教学工作进程及结果进行质的评议和量的评估,达到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二条  教学工作总结和教学工作计划相对应,有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全面总结,有教学各方面工作的专题总结和个人总结。

第三条  教师在完成年度教学任务后,要按照教学管理要求,进行教学工作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中的经验和体会,存在问题及改进办法等。总结以书面形式交教研室。

第四条  教研室应在教师个人总结交流的基础上,做好学校全年教学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是:对教学情况的分析,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价,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与评估,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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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教师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20193月修订)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为社会和企业培养管理和技术人才、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我院教学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准则。

一、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教学,认真完成备课、讲授、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实验实习、考核等环节的工作,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三、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心系学院(校),荣辱与共。

四、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各项活动时,需通过书面方式向教研室提出请假申请,请病假须出具正规医院的治疗或住院证明。

五、在学院规定的工作日内不允许教师私自在院外代课或兼职。

六、教师应积极参加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及专业课程建设,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努力适应学院的改革发展,通过进修、自修等方式拓展新的专业领域,完善自身素质,满足在职培训的需求。

七、教师应根据培训需求到生产一线实习调研,了解企业需求,了解现场的生产管理模式、工艺流程等基本情况,熟悉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并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

八、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必须认真履行应尽的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学院(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检查监督、考核评比工作。

九、教师应以主人翁精神关心学院(校)的发展,团结互助,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参与学院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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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堂教学检查的通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检查的通知

中职各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全覆盖课堂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有授课任务的全体教师 

二、检查时间

201956日—510 

三、检查要求

1.检查组由教学副校长、教务部部长、教研室主任、学工办主任及优秀教师构成,进行抽查听课; 

2.教研室各位老师要求不少于两次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以及意见,禁止意见栏填写“无”; 

3.学工部组织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填写,各班每位代课老师要求不少于5份问卷,并将表格汇总移交教务部; 

4.所有听课记录及问卷调查表请在教务部领取。教研室负责专职老师的听课记录的收取和整理工作,并负责形成书面材料,教务部将根据总体听课结果形成总结材料报给相关领导。

5.本次检查活动要与教师年终考核评价相结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教师课堂教学检查工作。 

6.本次检查的所有资料由教务部做教学质量备案。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201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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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主题班‎会教育影响‎ 积极推进学‎校德育工作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主席在高校思政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近日来,我校坚持以‎“主题班会”为突破口,有效拓展主‎题班会的教‎育影响,积极推进学‎校思政德育工作‎。


      主题班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学生积极精心策划,‎围绕一定主‎题,对班级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本次各班班会具有内容集‎中、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生动形象、新颖别致、时代感强的‎特点。班主任通‎过班级集体教‎育的形式,有效‎地调动了学生‎们的热‎情和智慧,通过对‎自己进行自‎我教育,给全班学‎生思想上进‎行了一次大‎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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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20193月修订)

为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咸阳中铁职校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出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报到注册,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都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返校,长假前后原则上不准请假。

二、学生考勤制度

(一)学生的考勤由各班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班的学生考勤进行检查、监督。

(二)课堂授课由任课教师考勤。任课教师应以周为单位及时将学生出勤情况录入学生考勤系统。

(三)各班班委必须按时考勤本班同学出勤情况,并做好考勤记录。

(四)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查看学生出勤记录情况,对旷课学生及时批评教育,并对旷课严重的学生提出处分意见。

(五)全体考勤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严禁包庇、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故需请假者,必须按“咸阳中铁职校学生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时填写《咸阳中铁职校学生请假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请假一天以内的,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请假三天及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学工部批准。

4.请假一周以上者,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二)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者外(可电话向辅导员口头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请病假者必须有本校医务室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三)学生请假期满,需延长请假时间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如本人确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

四、旷课、缺课的处理

(一)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按时回校注册,或不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以及学校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或在节假日期间擅自提前离校、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授课时间内,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数计;集中活动(指实习、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旷课一天,按每天6学时计。迟到、早退二次作旷课一学时计。

(三)对旷课的学生,校学工部应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按照学生手册规定处理。

(四)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报到注册和连续旷课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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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早操管理制度(试行)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学生早操管理制度(试行)

20193月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推动我校学风、班风建设,特制订学校早操管理制度。

一、     出操形式

1 参与人员:本校所有在校学生

2 出操时间:周一至周五早晨7:10——7:30;(法定假日、学校安排假日除外)。

3 早操路线:学校大操场或教学楼前。

4 停操、出操时间的更改以学校学生工作部通知为准。

二、     考勤办法

1 点操人员:在学生工作部指导下,每周由学生会体育部安排学生干部或各班班委成员负责点名,点操人员不得持本年级或本班的点操表,点操人员每天必须在点操表上签字。

2 督操人员:由班主任老师和学生会体育部主要干部组成,督操、点操同步进行。

3 班级考勤:早操班级考勤表由学生工作部统一提供。各班早操完毕后将考勤表当场交给督操人员处。(此工作于早操后5分钟内完成)

4 学校考勤:由学生会具体负责,汇总各班早操到操人数、收集各班早操考勤表。

三、     奖惩制度

1 出勤率高的班集体作为年度先进班集体的优选条件之一。

2 不履行请假手续,也不出早操者,依照学校学生手册中上课考勤的有关规定(不出早操两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学生会每周统计一次,累计旷操3次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评助等资格,达到处分者,根据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存入学生档案。

3 每学期班级早操出勤率低于95%,取消“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资格。

四、     请假制度

1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班长应将学生请假情况及时上报学生会,以便核对名单。并在每周点操情况中注明。病假须有医务室或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并有班主任签字。

2 累计请假三次以上者扣德育分0.5

3 女生每人每月可连续休操四天,但必须出操点名。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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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20193月修订)

为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咸阳中铁职校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出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报到注册,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都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返校,长假前后原则上不准请假。

二、学生考勤制度

(一)学生的考勤由各班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班的学生考勤进行检查、监督。

(二)课堂授课由任课教师考勤。任课教师应以周为单位及时将学生出勤情况录入学生考勤系统。

(三)各班班委必须按时考勤本班同学出勤情况,并做好考勤记录。

(四)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查看学生出勤记录情况,对旷课学生及时批评教育,并对旷课严重的学生提出处分意见。

(五)全体考勤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严禁包庇、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故需请假者,必须按“咸阳中铁职校学生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时填写《咸阳中铁职校学生请假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请假一天以内的,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请假三天及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学工部批准。

4.请假一周以上者,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二)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者外(可电话向辅导员口头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请病假者必须有本校医务室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三)学生请假期满,需延长请假时间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如本人确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

四、旷课、缺课的处理

(一)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按时回校注册,或不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以及学校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或在节假日期间擅自提前离校、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授课时间内,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数计;集中活动(指实习、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旷课一天,按每天6学时计。迟到、早退二次作旷课一学时计。

(三)对旷课的学生,校学工部应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按照学生手册规定处理。

(四)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报到注册和连续旷课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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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试行)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试行)

2019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根据《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我校注册,具有学籍的各类学生,在校内外一切违纪行为,除触犯刑律由公安、司法部门处罚外,都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四条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五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视其性质、情节的轻重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和下列之一的纪律处分: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开除学籍。

第二章  分则

第六条 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明显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言论和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 策划、组织和煽动闹事或违反宪法,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治安,破坏安定团结者:

()情节严重,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经教育坚持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 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或公安部门处罚者:

()被处以警告或罚款者,根据情节,可给予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

()被处以拘留或收审;叛处拘役、徒刑或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 结伙斗殴或殴打他人侵犯人身权利者:

()虽未动手打人,但挑起事端或偏袒一方,煽动闹事,恫吓威胁他人促使打架事态扩大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提供伪证,影响查清事实真相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动手打人,情节较轻未致伤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且致伤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持刀具或持械打架或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策划聚众打架,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恶劣的主谋、带头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煽动他人或纠集校外人员打架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聚众与校外人员打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上条例,从重处理;

()对于利用恫吓、引诱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进行私了者,经查出,当事人双方均从重处罚,对能主动承认错误并揭发他人者从轻处罚;

()多次打人,虽然情节不严重,但屡教不改,影响恶劣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参与打架使对方受伤者,根据责任情况,除给予相应的处分外,均应承担对方相应的医疗费。

第十条 偷窃、诈骗公私财物或破坏公共财物者,除追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给予以下处理:

()有偷窃、诈骗或纵容协助他人偷窃或诈骗集体、私人财物行为,价值在50元以下(50)或者经保卫、公安部门确认未遂者,给予警告处分;价值在50元至100元(含100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价值在100元至200元(含20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价值在200元以上或小偷小摸,屡教不改,品行恶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以武力威胁或结伙敲诈他人钱财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破坏公共财物,在教室,实习实训室、宿舍、饭厅、图书馆或其他公共场所损坏设备、桌椅、门窗、玻璃、床具、电灯及其它设施,价值在50元以下(50)者,给予警告处分;价值在50元至100元(含100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价值在100元至200元(含20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价值在2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以上违纪的学生,除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外,还应负责相应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集体公共财物被损坏,如果没有落实责任人承担责任,由集体负责赔偿;

()偷盗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的报刊、书籍等刊物,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加倍赔偿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 贪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团费、班费或其它公款者:

()价值在50元以下,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价值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

()价值在100元以上,200元以下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价值在200元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 以现金、有价证券或其它物品为赌注,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

()参与赌博,视赌资大小,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屡次参与赌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 吸毒或在校园内抽烟者:

()在校园内抽烟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

()多次抽烟,屡教不改,给予警告处分;

()因抽烟造成事故或产生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吸毒者一经发现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 违反学生道德行为规范,有损学生形象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

()未婚同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举止猥亵,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有侮辱妇女,窥视、滋扰女性等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违反计划生育,未婚怀孕无法继续学习者,按退学处理;

()在校园内、公共场所,男女生之间,勾肩搭背,搂搂抱抱,过分亲昵或男女生之间行为不检点,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留宿异性,当事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同宿舍在场知情不报者给予警告处分;

()涉足色情或不健康场所,被公安机关收审或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以上总是涉及个人隐私的,在处理时应注意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第十五条 学校禁止学生私自在校外居住。未经允许私自在外住宿,昼夜上网,夜不归宿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第十六条 收看、复制、传播、贩卖淫秽物品或非法书刊和影像制品;利用网络收看、传播反动、淫秽文字图像者:

()凡参与收看淫书、淫画、淫秽影响等淫秽物品,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制作、抄写、复制、收看、传播、隐匿不交淫秽物品、反动宣传品或利用网络收看传播反动淫秽方案图像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贩卖非法书刊、音像制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 参加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 在校学习期间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下列学时者(擅自离校者,一天均按旷课六学时计算,节假日除外):

累计达11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累计达21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累计达31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累计达41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累计达50学时以上者,给予退学处理。

三次以上(含三次)因旷课受处分者,视为“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 有伪造或涂改证件、证书、介绍信、证明信、偷盖公章、偷改成绩、冒领汇款等弄虚作假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二十条 学习期间,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违反考场规则(抄袭或者协肋他人抄袭、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夹带及使用储存记有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或物品者,组织作弊;偷盗试卷;强迫他人为自己作弊提供方便;使用通讯设备传递考试内容等),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 弄虚作假,无故不交学费者;将学费借给他人、挪为他用者,给予警告以上至记过处分;虽然家庭困难,但生活铺张,高消费不交学费者,并在规定注册时间未能按期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一学期无故缺席达三次以上者;

()违反学生守则和各种规章缺席,不听从教师、工作人员及学生干部的劝阻,造成一定影响者;

()在教学、实验过程中,因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或其它器材损失丢失,价值500元以上且已赔偿者;

()毁坏花木、造成一定损失者,或情节虽轻,但不听劝阻批评,态度恶劣者;

()由宿舍、教室窗户向外倾倒污水,抛扔废物者(若造成后果者,视其情节加重处分)

()上课期间在教学区或非规定场所进行球类活动,不听劝阻者;

()在校园内燃放鞭炮,放火烧垃圾,不听劝阻者;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在宿舍或教室等公共场所内酗酒者;

()私用电炉等电热器或私接学校的电源线、网线、电话线、广播线等公共设施者;

()因学习成绩、评比、就业、入党等原因,对他人寻衅滋事者;

()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者;以写匿名信等方式造谣中伤,诬陷他人者;

()虽未参加违纪事件,但在组织调查过程中知情不报,有意袒护、包庇、提供伪证或以各种手段无理取闹,向组织施加压力,干扰调查处理者;

()严重扰乱教学秩序不听劝阻,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撕毁或偷盗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书刊者;

()因私装电器引起火灾事故造成一定损失者;或擅自使用电炉等大型电器经教育不改者;

()在学校集会、报告、演出等集体活动或食堂、澡堂、放映场等公共场所不讲公德、不守纪律、不听劝阻、捣乱、滋事、扰乱秩序而屡教不改者;

()在重大突发事件中,造谣、传谣、煽动、起哄者。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原处分基础上加重处分:

()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者;

()违纪后,谎报身份或逃离者;

()对检举人、证人威胁和打击报复者;

()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受处分者。

第二十六条 凡受处分者,应附加给予下列处罚:

()受处分学生不能参加当年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项目评比,一年内不得参加评选、申请各种奖学金资格,不享受相关优惠项目;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取消报考大专、本科报考审察资格;

()毕业学期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不予安置工作;

()受处分者一年内不得担任学生干部。

()学生干部(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受违纪处分者,先应撤销其干部职务。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处分的审批、申诉和复议

()对犯错误的学生的处理不论给予何种处分,都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要由班委会、团支部提出意见,班主任申报,学生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并讨论研究提出处分意见,上报校领导审批。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凡给予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由主管校长审核,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处分决定后,由学生管理进行公示,并发至各班宣布执行;

()在对违纪学生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学生违纪处分由学校办公室以学校名义统一行文,发文日期即为生效日期。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决定的执行;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并在接到处分决定书后的3天之内办理完离校手续。无理取闹,拒不离校者,学校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令其离校;

()对学生的处分材料,学校将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 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为一年,记过处分期限为半年,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期限为三个月。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期满,能认真改正错误并有显著进步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班委会和班主任做出鉴定并提出意见,经学生管理部门研究,报主管校长批准可撤销处分。撤销留校察看处分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处分撤销后,有关处分材料和决定从本人档案中取出,由学校统一保存。受开除学籍处分的,不能撤销处分。受处分者期限,从决定之日算起。

第二十九条 学生毕业时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未能撤销的,不予安置工作,发给结业证书,并在档案中注明。离校一年内,可持单位政工部门鉴定意见,到校申请撤销处分。经同意撤销者,可在下一级学生毕业时,换发毕业证书。表现不好,不能撤销处分的,以后不再办理。

第三十条 本规定没有列举的其他违纪行为,可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未尽事宜经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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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2019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诚信、勤奋、求实、自强学风,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依据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高质量应用性技术人才,应加强学生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接受中等学历学年制和学分制教育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按学校规定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教学资源;

2.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科技服务、勤工助学、学生社团、文娱体育等活动;

3.按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等;

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获得客观公正评价;在德、体合格,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有提出申诉的权利;

6.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提出建议;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3.按照学校规定按时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等的相应义务;

4.服从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5.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6.按照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就业;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 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方能入学。

第八条 新生应按规定日期凭《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与学生档案上的姓名必须相同)和学生档案,来校报到,并按规定缴费。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办请假,说明原因。请假一般不得超过2周。超过2周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报到者外),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者,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十条 新生在体检复查中经诊断患有疾病且不宜在校学习者,可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招生办和教务处批准,允许保留入学资格1年并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的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县级以上医院或以上医院(含县级,以下同)康复证明,向学校招生办申请入学,并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已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按时到学工办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时缴齐本学期应缴费用,缴费后予以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须学生家长签字),没有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或未经请假逾期2周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二条 学生在我校学习的年限,可以在学制所规定的年限外延长1-2年。

第四章 课程考核与修读

第一节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三条 成绩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两个方面。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鉴定在毕业前进行。

第十四条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每学期所选课程及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实习、实训、实验)的考核,并取得成绩及相应学分。考核成绩及获得的学分一律记入学生成绩单,并归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第十五条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类。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考试、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两次,首次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第二次在毕业前,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安排时间进行。补考的要求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两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应重修。

第十六条  体育课为必修课,因健康原因,体育课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可减少体育课学习项目或免试。

第二节 免修、重修、缓考

第十七条  学业优良、自学能力强的学生,通过自学已掌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在该课程开课前一学期可以提出免修申请,由学校组织免修考试,考试成绩及格可免修该课程。

1.免修课范围

除政治理论、体育、公益劳动、军训及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不能免修外,其他课程均可申请免修。

 2.申请免修课的条件及办理程序

具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可不经考核,直接向教务处申请,附相应证明(须持原件和复印件),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即可免修,并取得相应学分。

(1)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者,即可免修计算机对应的课程;

(2)学生通过自学考试、远程教学、函授教学等形式学习的课程,其内容高于或相当于中职课程要求的,凭国家认可的成绩单、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核认定与教学计划规定所开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内容相同或相近且学分不低于所开课程的即可免修;

不具有上述免修情况的学生按下列要求办理免修手续。

(1)每一学期第二周由学生向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出免修课申请,并填写免修课申请表;

(2)由学生申请免修课所属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拟题进行考核;

(3)凡考核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准予免修,并取得相应学分,否则仍需跟班正常学习。                

(注:在办理课程免修未获批准期间,学生仍需跟班正常学习)

第十八条 学生在正常学习年限内,每门课程的补考次数限定为2次,在毕业学期所发生的补考课程次数限定为1次。

一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终考核,该课程必须补考:

1.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

2.实验、实习、实训时数缺课达三分之一者;

3.未交作业超过课程老师布置作业总数三分之一或以上者;

第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转入下一年级参加重修:

1.一学期所学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不及格的门数达学期考核总数1/2者。

2.学分制一学期获得的学分数,达不到教学计划规定的1/2者。

3.跟随原班级学习有较大困难者。

4.毕业生获得学分数,达不到规定毕业总学分数的2/3者。

转入下一年级重修学习的以一次为限,原则上随本专业下一年级学习,无后续专业的,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重修学生按规定向学校交纳相关费用。原已及格课程的成绩、已获得的学分应予以承认,可以不再重修。

第二十条 因病住院、急诊留院观察者,持医院证明可提出缓考申请,经学生管理部门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其他原因一般不准缓考。缓考不单独安排,缓考学生参加下一次同一课程的期终考试或者补考考试,如冲突则顺延。

第五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注册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一般只能转一次。

1.成绩优良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入学后的所有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且无纪律处分;

2.学生确有某一专业特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潜能和专长者。

3.学生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4.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5.复学或转入下一年级,本专业无后续班级者。

第二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一般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前两周内进行;

2.符合校内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一式四份(其中两份分别留学生转出专业和转入专业存档,另外两份分别留教务处学籍管理存档和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由学生家长、班主任、学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特殊原因,不便或无法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学校可接收普通高中转入的学生,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学生申请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在同一市内学校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附件2),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本省范围内跨市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研究同意,由转入学校向省教育厅报批获准后,办理有关手续。跨省(市、自治区)转学,需经各自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批准。

2.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请、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1学期者;

2.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者;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4.应作退学处理者;

5.无正当理由者。

第六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学生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因病休学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

休学时间从学生不能坚持正常上课时起算。学生在休学期间必须离校,不得擅自来校上课。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休学:

1.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学校正常学习,必须停课治疗,治疗(修养)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2.根据考勤记录,一学期因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3.因特殊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家长签字同意者。

第二十八条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应当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因病休学的需附二级甲等医院或以上医院证明等材料),班主任和主管学生部门签字,教务主管领导审批,经主管校长批准,由教务处主管学籍部门办理相应休学手续。

第二十九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休学期间的管理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其家属负责。

2.休学学生必须办理休学手续离校,路费自理,学校保留其学籍;

3.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

第三十条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有县级或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已恢复健康,并经学校卫生所复查合格,方可到教务管理部门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休学期满后,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明,经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同意,教务处核准后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3
.休学期间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法处罚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性质恶劣者,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的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第七章 退学

第三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

1.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后,经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者;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4.学生未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两周(60学时)者;

5.考试作弊屡教不改或多次旷考,情节严重者。

6.在同一学年内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仍有三分之二门数不及格,或学年所得学分低于规定学分三分之一者。

7.自愿要求退学,经劝说无效且家长签字同意者。

8.其他原因,学校认定必须责令退学者。

按上述规定的退学,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第三十三条 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学生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材料报教务管理部门审查,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自动退学的学生由学生提出书面材料上报学生管理、教务管理审查,交由主管教学校长审批。

对退学的学生由教务管理部门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达学生本人,同时学校将结果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务管理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四条 学生退学的善后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1.诊断患有精神病等不符合体检标准之疾病(包括意外致残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领回。

2.不论因何种原因退学的学生必须到教务管理部门办理退学手续,发给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至少学满1年)发给肄业证书。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不发给肄业证书和退学证明。

3.退学学生应在1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十五条 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第八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六条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或提前修完(最多提前一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毕业鉴定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所在专业毕业证书。毕业资格的审核以学生入学当年的专业教学计划为依据。

第三十七条 学生因休学及不能在规定的基本学制期限内完成学业的,可申请推迟毕业。

第三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凡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必须在结业一年后返校申请补考,补考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换发时间为每年7月上旬。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日期按换发证日起填写。逾期不申请补考或到规定期限考核仍不及格者,以后不再补考和换发毕业证书,按结业处理。

第三十九条 下列人员不能毕业,只发给结业证书:

1.未撤消处分者;

2.补考后仍至少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

3.未交清学费者。

学满一年以上退学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肄业证书。

第四十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不再补发,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 学校教务管理每年6月底7月初对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校长办公会议汇报,校长办公会议认可审查结果后由教务管理部门予以全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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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技术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供用电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供配电行业从事设备的运行维护、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

电工基础、机械基础、电工仪表与测量、电气设备、电能计量与电测仪表、高电压技术、电机与变压器、安全用电、电工材料、建筑电气安装、企业供电系统及运行等。

就业方向

低、高压电工资格证,建筑电工资格证等。主要从事工业、民用企业的供用电工程安装、维护及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供用电技术工作。

就业前景

供用电技术专业的就业前景非常的广泛,对于现今社会的学生而言,就业前景和其他专业相比已经很好了。学生通过学习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故障处理、供用电生产管理、营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接受工程实践训练,具备从事电力网、变配电站、企业供配电工程设计、运行、检修、安装调试、用电监察、营业管理等工作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在所有供用电技术专业毕业的同学中经过数据分析得知,其月平均工资约5791元,最低工资约3775元,最高工资为9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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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行业相应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备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设备运用、行车组织、客运服务、高铁服务等职业核心技能,有一定的创新力、经营管理能力及业务拓展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礼仪、铁路客运英语、铁路运输企业管理、铁路货运组织、高速铁路概论、铁路客运组织、铁路行车规章、铁路行车组织、铁路线路及站场、运输经济法、铁路信号、铁路行李组织、铁路行车规章、铁路货运组织、铁路客运组织、运输经济地理、社交礼仪、应用文写作、市场营销、旅游英语、服务礼仪等相关课程。旅游概论、旅客运输、铁路基本安全常识、旅游心理学、形体训练、旅游英语、客运安检、列车乘务、列车服务、计算机基础、劳动安全卫生、礼仪化妆、旅游地理、普通话等。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及其它各种轨道运输行业,从事运输生产、组织、指挥、站务、票务、安检、高铁乘务员、车辆运行调度、安全运行监督业务服务等相关工作。铁路工作岗位:高铁、动车、普车乘务员,连结员、制动员、调车长、调车区长、车站调度员、信号员、助理值班员、安检员、票务管理员、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货运员、货运值班员、货运核算员、货运安全员、货运调度员、铁路客运员等。

就业前景

随着我国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动车、高铁、地铁在全国各大中城市纷纷开通运营,对相关专业服务人才需求极大。按人车比1501的比例计算,在未来-10年间,全国各大中城市将需求此类专业服务人才近20万人。到2020年,我国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12万公里以上。到2016年至少需要新增加50000多名服务岗位,目前高铁服务人员月薪范围约3500-6000元人民币左右。我国高铁里程数现在跃居全球第一,到目前为止铁路乘服人员新增岗位巨大。高铁乘务、高铁乘服前景远大,专业人才需求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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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技术应用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焊接技术应用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中等复杂程度焊接工艺设计、结构设计、施工、运行、维修、检验技术和生产组织管理能力的技能型人才。能在以焊接生产为主的行业从事电弧焊、气割、气焊、氩弧焊、铜焊、铝焊及相关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机械装配及工程设备与配件的焊接工艺规程设计及装备设计;焊接工艺技术分析及质量控制;焊接设备和仪器的选择、安装、调试及维护等工作。

主干课程

机械基础、焊接电源、焊接方法与设备、焊接冶金与金属材料焊接、焊接结构生产、焊接检验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能在机械制造、汽车、交通、锅炉、造船、建筑及石油等行业,从事焊接工艺规程编制及实施、焊接结构的生产、焊接工艺工装选择与设计、焊接设备调试与维护保养、焊接产品的质量检验等技术工作和生产管理工作。

就业前景

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是一个技术性较强、知识面相对集中的一个专业,目前全国只有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少数几所高校开办了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每年的毕业生人数较少,而近几年来,一方面,国家对特种设备行业加强了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大量外资制造业和技术服务业的涌进,使焊接专业人员更加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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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检测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土建工程检测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能从事铁路、公路、城建、水利等工程试验、金属材料加工、材料检测与评定、 试验室管理的中、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

土木工程概论、工程材料、工程测量、工程识图、工程材料试验、工程质量检测与验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监理工程制图及CAD、建筑材料、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

就业方向

土建工程检测专业学生毕业后可进入中铁一局、陕建集团、中核等国有企业,也可进入陕西建筑公司等民营企业从事工程质量检测、工程地质勘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资料整理等工作。

就业前景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迅猛势头,有目共睹。常言道:要想富,先修路。土木工程则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统称。小到房屋、住宅、别墅、公寓;大到道路、铁路、运输管道、隧道、桥梁、港口等均属于土木工程的范畴。 随着科学的发展,土木学科也不断注入新的内容,高新技术都不断结合到土木工程学科当中,许多先进技术都在土木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土木工程专业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永恒的朝阳产业。 从事土木工程检测技术专业的工作的人,刚毕业时工资可在4000-5000不等,是专业知识和工作城市而定。拥有一定工作经验以及自升技能、专业知识丰富并巩固,工资可提升至5000-8000左右。发展好的话,月薪上万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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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所必需的力学、结构、施工、预算和监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道桥一线施工、管理、预算和监理的能力,能在道桥等相关工程领域从事施工、管理、预算、监理等工作,适应道桥生产一线的技术职业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

桥工程测量、道桥结构与识图、道桥建筑材料检验、力学基础、道路勘测设计、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桥梁施工技术、道路工程施工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概论、桥梁检测与加固、道路工程检测技术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道路桥梁与地下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建造、监理、咨询、管理(检测、评价、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工作,主要就业于公路、民航、铁道、运输、市政、建筑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我国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发展时期,学生就业前景良好。

就业前景

现如今,高铁已成为城市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高速铁路运营里程位居世界第一位,正在建设中的高速铁路也有1万多公里,未来几年,我国高速铁路建设将进入井喷时期。据铁道部预计,截止至2020年,我国高铁运营里程将达到12万公里以上,连接所有省会城市和50万人口以上城市,覆盖全国90%以上人口。高铁建设已成为重中之重,因此,有着相关专业技能的道路桥梁工程专业人才就业前景将十分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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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工程测量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测图与绘图的基本知识,掌握控制网布设、数据处理、数据采集、施工放样、地图编制等职业技能,面向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土木工程建设、路桥工程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等行业,从事工程测量、地形测绘、控制测量、地籍测量等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培养具有较高思想觉悟和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掌握应用写作、外语和计算机办公软件知识,熟练掌握测量学基础、测绘外语、高等数学、CAD设计等基础理论知识,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必需的测绘技能,从事工程建设中的测量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

测量学基础、数字化测图原理与方法、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大地测量学基础、摄影测量学、工程测量学、地下工程测量学、遥感原理与应用、计算机制图、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应用、GPS定位原理及应用;地形测量实习、控制测量与GPS测量实习、数字化测图实习、矿山测量实习、摄影测量实习、施工测量实习、毕业综合实训与毕业设计等。

就业方向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毕业生可到测绘、城市规划及勘测设计、水利水电、公路工程、城乡建设、建筑施工、土地管理、矿山企业等单位从事工程勘测与设计、工程施工管理与施工测量、房产测量与土地管理、地质勘测与矿山测量等工作。

就业前景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可从事地形测绘、工程测量、房产地籍测绘、地图绘图、GPSGISRS测绘、测绘仪器营销、测绘仪器维修等工作;毕业参加工作的薪金待遇大约在5000-8000元人民币/月,高薪可达12000元人民币/月。自2008年末引发世界经济危机以来,我国通过扩大内需和投资基础建设成功地保持着8%的经济增长。随着我国基础建设的持续投入,继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全国矿业权核查后,为期五年的全国水利大调查和农村宅基地调查正开始试点,测绘行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期,同时也给测绘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就业机遇。自2011年初以来,测绘行业市场需求十分旺盛,不少测绘企业来校洽谈订单培养方案,测绘岗位人才需求已跃升到前十位,未来十年用人单位对测绘毕业生需求还将持续扩大,工程测量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十分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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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综合素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施工测量、施工资料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程预决算等工作能力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

主干课程

工程识图与构造、建筑材料及检测、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工程测量、建筑设备、施工技术、地基与基础、工程建设法规、建筑工程预决算、道路工程施工、建筑施工组织管理、工程成本与控制、建设工程内业资料实务、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就业方向

主要面向大型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造价监理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施工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测量员、试验员、监理员、建设方工地代表等岗位工作。

就业前景

中国的建筑业是一个古行业但是目前发展人处于上升趋势。行业内中小企业太多,业内企业的水平整体上处于中高水平,当然,如果你实力够强,像中建、南通四建这样的国家级大型建筑公司也不是进不去,关键还看你自己了。建筑行业待遇优厚,发展前景一片光明。但是就目前来看,现实和理想预期是有区别的,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发展也是不均衡的,也许未来我国会成为一个建筑强国。据有关方面查询建筑专业人材已列为我国12类紧缺人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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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政策解读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咸阳中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政策解读

(20193月修订)

1.免学费

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地方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3.建档立卡贫困户

对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生,享受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外,每人再一次性给与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

4.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等单位进行一般不超过6个月的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5.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奖学金。

6.学校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免学费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7.其他资助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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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免学费对象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国家助学金对象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免学费对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国家助学金对象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31号)要求,现就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对象(以下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对象的比例及认定原则

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的人数按在校城市学生数(不含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数)的15%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人数按在校生数(不含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和涉农专业学生数)的20%确定。

各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入学时即组织开展相应认定工作。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4.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5.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

6.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认定。

三、关于免学费和助学金对象的评审认定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对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评审认定每学期进行一次,可参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各中等职业学校在寄发《入学通知书》时,对所有学生要随寄《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拟申请认定为免学费对象的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申请认定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相应的《申请表》,并附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班级应成立由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内公示。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本学校确定的认定条件,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由认定评议小组组长和班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会同受助学生所在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所提意见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并将结果告知相关人员。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要将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公示结果将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学生管理、财务、教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集体研究、审批。学校对经审批确认后的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及时录入全国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四、加强对评审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对象的评审认定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应全面、细致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学生管理、财务、教务、纪检等部门加强对班级认定评议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每学期应定期组织对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资助对象,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同时要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

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加强对各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公示名单的审查并加盖公章,切实做到网上审核与现场核查并重,及时通过全国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审批确认所属中职学校提交的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确保中职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评审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各市、县(区)和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可依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办法或者实施细则,并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备案。

联系人:葛彩丽

  话:02988668829

附件:1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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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

财教〔201237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要求,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6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对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对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对东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6:4,生源地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省(市)确定。地方各级财政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
  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调整步骤如下:(1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
  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地方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本意见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三、配套改革措施
  在扩大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同时,要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一)健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理论学习与技能培养、课堂教学与岗位技能培训、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训相结合的原则,推进顶岗实习制度的落实。推进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化办学,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创新教学方式和专业设置,加强教材建设,使中等职业教育面向企业、面向农村、面向市场培养技能型人才。
  (二)严格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加快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
  (三)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用(聘任)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的比例。创新教师教学和综合素质考核制度,探索实行学校、学生、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
  (四)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在落实免学费政策的同时,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制定本行政区域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进一步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正常运行、健康发展。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按照“中央政策引导、地方统筹安排、积极稳妥推进、保持平稳过渡”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国务院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各地认真做好扩大免学费政策范围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工作,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
  (二)加强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定期公布合格和不合格学校名单;要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加强对“一牌两校”、“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教育部要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完善各教育阶段相通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有关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三)落实经费责任,强化资金管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应分担的资金,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的具体分担办法,完善转移支付等制度,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国家助学金落实到位。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助学金按时发放。要健全中等职业学校经费预决算制度,加强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对发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国家相关补助资金的部门和学校,要予以严肃处理。
  (四)严格收费审批,规范收费行为。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实施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因免学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各地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相关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使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受资助权利,为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做好2012年秋季学期入学新生的思想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衔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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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 学生资助监管工作的通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

学生资助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自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扎实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对大力发展我省中等职业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中职学生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和少数学校存在超范围发放国家助学金、以助学金抵扣学费、退还免学费资金不及时等违规行为,有些做法严重影响了我省中职教育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和管理工作,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学生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要内容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是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要充分认识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上来,立足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局,扎扎实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把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严把资助范围、条件和审批程序,杜绝“超范围资助”现象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取得正式学籍的在校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学生只享受一个学期国家助学金,另一学期实行顶岗实习,不再享受助学金;两年制中职学生,一年级享受国家助学金,二年级实行顶岗实习,不再享受助学金;三年制中职学生,前二年享受国家助学金,第三年实行顶岗实习,不再享受助学金;五年制大专学生前二年享受国家助学金,后三年不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中职学校免学费对象为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取得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中农村、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和艺术类专业学生),公办中职学校包括三年级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比例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25%确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在校生的15%确定;就读国家规定的21个涉农专业的学生全部实行免学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一律不得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1.中职学校的综合高中班、短训班学生以及普通中学职业班学生;2. 注册为全日制学籍但未能按全日制要求学习的中职学生(三年学制未达到3000课时); 3. 将学生安排到未经教育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分校)学习的学生;4.未进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职系统”)受助名单的学生;5.已经考取高校成人大专的学生;6.校际和省际之间联合办学,实际不在本校学习的学生。坚决杜绝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将高等院校本科班、高职班、“预科班”以及成人教育大专班、本科班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生的做法。同时各市(区)、各中职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把符合条件的学生(包括非本地生源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改变资助对象、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提高或降低资助标准。

各中职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省内合作办学或跨省合作办学的中职学生,由学生就读学校申请和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不得两地重复申报。认真做好学生异动情况登记和系统维护工作,对因转学、退学、死亡等原因流失的学生,及时在“中职系统”中注销学籍并取消其资助资格,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

各市(区)、各中职学校在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填报和审核上,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杜绝“超范围资助”现象。

三、规范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发放方式,维护资金安全和学生权益

各市(区)在发放中职资助资金时,要严格执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6号)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10113号)文件相关要求,并尽量采取集中发放模式。已经实行集中发放的市(区),各校发放名册由主管该校的学生资助机构提供,由学校和主管该校的学生资助机构盖章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打卡发放;还没有实行集中发放的市(区)可先对所属民办中职学校实行集中发放,待条件成熟后再对所有学校实行集中发放。禁止将中职国家助学金直接拨付到民办中职学校账户;禁止将中职国家助学金抵扣学生学费或打入学生饭卡;禁止以现金形式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指定银行为所属中职学校每位受助学生统一办理中职资助卡,根据学生名单到学校现场发放。

已经实行免学费的学校,根据预算额度及审查确定的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人数和免学费金额,可以将免学费资金从资助专户转入基本户作为学校学费收入;未实行免学费的学校,根据预算额度及审查确定的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和实际收取学生学费金额,通过中职资助卡及时将学费退还学生。

四、加强对异常学生信息的监测和核实工作

各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中职学校要认真做好“中职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各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对所属中职学校的高龄段(一年级在18周岁以上、二年级在19周岁以上)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逐人核查,确保受助学生准确无误。防止所属中职学校与有关高职院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双重注册学籍、重复申报资助等异常情况的发生,对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信息,要及时从“中职系统”资助名单中删除。

五、进一步加强资助信息的审核和监管,确保中职资助规范化

中职学生资助信息的审核监管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除审核监管所属中职学校(按预算拨款划分)受助学生信息外,同时对所属县(区)中职学校受助学生信息负有监管责任。

各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一把手”校长负责制。学校填报的学生信息,经校长审查签字后,方可提交上报。对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所有学生,必须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并不定期地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学校要高度重视资助档案建设,建立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台账,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名册及变动情况等有关材料分年级、分年度建档保存。

各中职学校必须于每月20日之前在“中职系统”中提交本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必须在每月最后一天24点之前完成所属学校受助学生信息的审核工作。

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发放国家资助资金前,对所属中职学校受助学生人数进行核查。每年对所属中职学校国家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学期根据学校可疑数据进行抽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资助资金发放后的跟踪和监管工作,及时跟踪学生中职资助卡的发放情况,防止个别学校以抵扣学费名义扣留学生中职资助卡;加强对中职免学费工作的跟踪监督,及时督促各中职学校做好免学费工作和收费学生的退学费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足额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中职系统”数据是财政预算和决算的唯一依据,“中职系统”具有自动生成各种报表功能,因此受助学生名单是最基本的数据信息,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应职责认真审核,确保资助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逐步完善资助工作问责制

凡因学生流失未及时在“中职系统”删除受助学生信息,造成上级多拨财政资金的,按套取国家资助资金对待,除责令学校退回多拨财政资金外,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于学校填报失误、错报、漏报等延误下达预算资助资金的,由学校筹款发放给受助学生;对学校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中出现不属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或达不到全日制学习的学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联合办学、校外教学点的学生以及在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中出现的虚报、瞒报受助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收回多拨的财政资金外,撤消该校校长职务,追究直接经办人的责任并通报批评。对于情节严重或数量巨大的,取消学校整体资助资格(取消期内学生应享受的中职国家助学金由学校自行承担),除撤消有关当事人和学校校长职务外,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主动承担起学生资助监管的责任,将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对于未按规定程序审核学校提交的学生资助信息,影响了学生正常享受资助的,将根据情节给予一定处罚;对所属学校发生了骗取、套取国家资助资金行为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停止拨付该中职学校国家资助资金直至整改到位;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资助资金流失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葛彩丽  雒开彬

  话:0298866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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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的通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根据《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6号)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10113号)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档案(以下简称中职学生资助档案)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认识中职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中职学生资助档案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原始材料和历史记录的总称,是学校落实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各项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各中等职业学校是中职学生资助档案的建档主体,要高度重视资助档案建设工作,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资助档案管理负主要责任。

二、中职学生资助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文件

1.国家、省、市(区)、县(市、区)相关文件及有关材料。

    2.学校学生资助组织机构文件和制定的有关学生资助管理文件。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人员分工及职责。

    4.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资助工作会议记录等资料。

    (二)国家助学金材料

    1.学生学籍花名册。

    2.《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3.学生身份证或户籍复印件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分贴于《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后)。

    4.《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2)。

    5.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公示名单及公示照片。

    6.学生本人签字的《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卡发放名册》(附件3)。

    7.《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异动情况表(增加/减少)》(附件4)。

    8.《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卡丢卡补卡登记表》(附件5)。

    9.国家助学金发放凭证(如学生签名册、打卡发放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等)。

(三)免学费材料

1.《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6)。

2.学生身份证或户籍复印件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分贴于《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后)。

3.《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汇总花名册》(附件7),其中涉农专业学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学生须分类汇总。

4.免学费学生公示名单及公示照片。

5.学生本人签字的《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学费退还名册》(附件8)。

6.其他免学费或退学费凭证。

7.物价部门批准的学校分专业收费标准文件。

(四)校内资助材料

根据学校校内资助工作具体内容归档。如:勤工俭学、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

(五)中职学生资助学期统计报表

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字。

三、中职学生资助档案有关要求

(一)中职学生资助档案参照文书档案整理办法,以“件”为单位整理。

(二)中职学生资助档案分类按照学期、项目、班级分类。

(三)中职学生资助档案归档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规范整齐。

(四)中职学生资助档案整理要编写页号,页号编写在每页的右下角或左下角,填写归档章、输入归档文件目录,填写盒内备考表(备考表主要填写盒内文件情况说明以及立卷人、检查人、时间,备考表放在盒内文件之后)。

(五)中职学生资助档案采用统一档案盒。学校对档案盒有统一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无统一规定的,采用长宽为31×22cm的无酸纸档案盒。档案盒面注明文件名称、学校名称,盒脊注明全宗号、年度(学期)、保管期限、项目、起止件号、盒号等。

(六)中职学生资助档案实行专人管理,各学校应配备中职学生资助档案装具(专柜),每年向学校综合档案馆(室)移交。

(七)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档案建设工作的指导,并定期进行检查,将资助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联系人:葛彩丽  雒开彬

  话:0298866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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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3]1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规定,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助学金政策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以后年度,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学校应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1)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附2)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技工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结果在相关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六条 中央财政于每年930日前按照财政部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技工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受助学生数和生源结构,按照一定比例提前下达下一年度应承担的国家助学金预算。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提前下达的助学金预算后,应尽快分解下达,确保下一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按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中央财政于每年10月重新核定当年应承担的国家助学金预算。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足额安排应承担的国家助学金预算,按时拨付国家助学金。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学生资助卡,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资助卡后方可使用。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第八条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应当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第九条 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享受资助政策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条件、学费标准、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督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

  第十条 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开辟“绿色通道”,对携有可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材料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不同方式的资助,再办理学籍注册。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各省(区、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71日起施行。原《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和《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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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参加2019年陕西网咸阳站新媒体通讯员培训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426日,2019年陕西网咸阳站新媒体通讯员培训会在红螺湾酒店顺利召开。我校负责宣传的老师参加了该培训会,同时参加培训会的还有县、市(区)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人员150余人。


陕西网咸阳站站长王保训致欢迎辞,并对咸阳站2018年度的工作做了总结汇报。培训会特邀请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宏刚,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咸阳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李军朝担任此次培训讲师。


周宏刚就当代互联网新媒体技术、新闻稿写作技巧和如何提高读者关注度等课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着重讲解了充分认识新媒体在新时代宣传背景下的重要作用,顺应时代潮流,利用新思想、新技术优化创新新闻宣传工作,努力使新闻稿件具有可读性,引起读者共鸣。


李军朝从新媒体新闻照片的基本要素为主题,介绍了摄影的基本方法和构图技巧,并结合多年实践经验深入讲解了在实战中如何捕捉新闻图片。


培训会最后,咸阳站站长王保训就通讯员稿件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讲解,希望通讯员们以这次培训学习为契机,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用心、用情写出好新闻,做好、做实新闻宣传工作。


培训会从宣传政策、法规,新媒体报道注意要点,新闻理论、采访、新闻图片拍摄、舆情处理、媒体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深度的专题讲座。极大的提高了通讯员新闻理论素养、新闻写作水平和宣传人员利用新媒体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报道工作的水平,对基层宣传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这次通讯员培训会,有效的提高了学校宣传老师们的工作水平和专业素养,为爬坡过坎、追赶超越提供了有力保障。此次培训会不仅是一次学习会,更是一次交流会,为传播学校好形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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蕙质兰心 激扬生活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引领推动女性阅读,促进全民阅读,按照全总“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和全国“书香三八”读书活动组委会的要求,铁路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庆祝第109个“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全国铁路系统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第五届书香铁路女职工读书系列活动。


      我校女教职工们积极参与了本届书香铁路读书活动,以“书香铁路·巾帼芳华”为主题,阅读了《书香铁路•文明家庭—第四届书香铁路优秀作品集》、《人生最美是初心》、《奔跑吧,姐妹》等书籍,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征文、家书、书画、摄影、表演、阅读分享以及读书成果展示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女教职工通过阅读得到了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对培养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有极大的推进作用,大家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阅读、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铁路优秀传统文化,在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奔跑,追梦前行,勇于担当“交通强国·铁路先行”历史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宁彩云老师在活动中创作的国画《山川佳气浓》和瑜珈照






张洪英老师的新疆舞和骑行照









部分摄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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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社会吸引力不断增强,具备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诸多有利条件和良好工作基础。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制度标准不够健全、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的时候。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与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具体指标: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建成覆盖大部分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分专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一、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

 

 (一)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 

 把握好正确的改革方向,按照“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办学多元”的原则,严把教学标准和毕业学生质量标准两个关口。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为服务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和职业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与人才支持。建立健全学校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办学标准,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

 

 (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省级统筹,建好办好一批县域职教中心,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个地(市、州、盟)原则上至少建设一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各地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科学配置并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金融支持力度,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办好内地少数民族中职班。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 

 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使城乡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高等职业学校要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四)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制定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免试入学政策,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把军队相关的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大体系,共同做好面向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落实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政策,推动地方院校与军队院校有效对接,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建立军地网络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制订具体政策办法,支持适合的退役军人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鼓励支持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集团(联盟),推动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为促进退役军人特别是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作出贡献。

 

 二、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

 

 (五)完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 

 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完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范职业院校设置;实施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提升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能力。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和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巩固和发展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行业制定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格局。

 

 (六)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培训普遍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好学历证书作用,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管理监督考核院校外、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技工院校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制定职业标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照职业标准牵头组织开发教学等相关标准。院校内培训可面向社会人群,院校外培训也可面向在校学生。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七)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自2019年开始,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职业院校在10个左右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促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职业培训,行政部门要简政放权并履行好监管职责,相关下属机构要优化服务,对于违规收取费用的要严肃处理。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其持续获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证书,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八)实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从2019年开始,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职业院校对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对接受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可免试部分内容。从2019年起,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探索实施试点工作,制定符合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

 

 三、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九)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 

 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学校依据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每年调整1次专业。健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立共建共享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遴选认定一大批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每3年修订1次教材,其中专业教材随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情况及时动态更新。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十)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 

 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十一)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 

 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统筹多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各地各校借鉴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经验,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优化结构布局,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四、建设多元办学格局

 

 (十三)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政府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2020年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十四)做优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 

 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按照国家教学标准和规定职责完成教学任务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同时,也必须调动社会力量,补充校园不足,助力校园办学。能够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职业标准、教学标准完成的职业技能培训,要更多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等参与实施。政府通过放宽准入,严格末端监督执法,严格控制数量,扶优、扶大、扶强,保证培训质量和学生能力水平。要按照在已成熟的品牌中遴选一批、在成长中的品牌中培育一批、在有需要但还没有建立项目的领域中规划一批的原则,以社会化机制公开招募并择优遴选培训评价组织,优先从制订过国家职业标准并完成标准教材编写,具有专家、师资团队、资金实力和5年以上优秀培训业绩的机构中选择。培训评价组织应对接职业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按有关规定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负责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证书发放。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出现乱培训、滥发证现象。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政府,为培训评价组织提供好服务环境支持,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费用或干预企业办学行为。

 

 五、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政策

 

 (十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建立国家技术技能大师库,鼓励技术技能大师建立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联合攻关。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

 

 (十六)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地方政府要按规定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各地在继续巩固落实好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组织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经费投入要进一步突出改革导向,支持校企合作,注重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健全职业教育奖学金制度。

 

 六、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

 

 (十七)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 

 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和监督,从2019年起,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职业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听取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情况汇报。

 

 (十八)支持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 

 为把握正确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创新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模式,提出重大政策研究建议,参与起草、制订国家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开展重大改革调研,提供各种咨询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规划并审议职业教育标准等,在政府指导下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人员、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管理专家、职业教育研究人员、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热心职业教育的人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听取咨询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并鼓励社会和民间智库参与。政府可以委托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对全国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校企合作企业、培训评价组织的教育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方式模式、师资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等情况,进行指导、考核、评估等。

 

 七、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

 

 (十九)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一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十)完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资、税务、扶贫等单位组成,国务院分管教育工作的副总理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听取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国家和区域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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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
“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

教职成〔2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和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要求,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4月4日         


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

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要求,经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就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育训结合、保障质量,管好两端、规范中间,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强政府统筹规划、政策支持、监督指导,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促进书证融通。严把证书标准和人才质量两个关口,规范培养培训过程。从试点做起,用改革的办法稳步推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防控风险。

  (二)目标任务

  自2019年开始,重点围绕服务国家需要、市场需求、学生就业能力提升,从10个左右领域做起,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社会化机制招募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开发若干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证书。有关院校将1+X证书制度试点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通过试点,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促进校企合作;建好用好实训基地;探索建设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构建国家资历框架。

  二、试点内容

  (一)培育培训评价组织

  培训评价组织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的建设主体,对证书质量、声誉负总责,主要职责包括标准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开发、考核站点建设、考核颁证等,并协助试点院校实施证书培训。按照在已成熟的品牌中遴选一批、在成长中的品牌中培育一批、在有关评价证书缺失的领域中规划准备一批的原则,面向实施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相关工作的社会评价组织,以社会化机制公开招募并择优遴选参与试点。试点本着严格控制数量,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逐步推开。地方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要热心支持培训评价组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二)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社会需求、企业岗位(群)需求和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为依据,对学习者职业技能进行综合评价,如实反映学习者职业技术能力,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评价组织按照相关规范,联合行业、企业和院校等,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借鉴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要求等,开发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要求设立有关技术组织,做好职业教育与培训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创新标准建设机制,编制标准化工作指南,指导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开发。试点实践中充分发挥培训评价组织的作用,鼓励其不断开发更科学、更符合社会实际需要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证书。

  (三)融入专业人才培养

  院校是1+X证书制度试点的实施主体。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可结合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开展培训评价工作,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及国家开放大学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选择。试点院校要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试点院校可以通过培训、评价使学生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也可探索将相关专业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等级考核统筹安排,同步考试(评价),获得学历证书相应学分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深化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充分利用院校和企业场所、资源,与评价组织协同实施教学、培训。加强对有关领域校企合作项目与试点工作的统筹。

  (四)实施高质量职业培训

  试点院校要结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要求和相关专业建设,改善实训条件,盘活教学资源,提高培训能力,积极开展高质量培训。根据社会、市场和学生技能考证需要,对专业课程未涵盖的内容或需要特别强化的实训,组织开展专门培训。试点院校在面向本校学生开展培训的同时,积极为社会成员提供培训服务。社会成员自主选择证书类别、等级,在试点院校内、外进行培训。新入校园证书必须通过遴选渠道,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再引入。教育行政部门、院校要建立健全进入院校内的各类证书的质量保障机制,杜绝乱培训、滥发证,保障学生权益,有关工作另行安排。

  (五)严格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与证书发放

  培训评价组织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与证书发放。考核内容要反映典型岗位(群)所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体现社会、市场、企业和学生个人发展需求。考核方式要灵活多样,强化对完成典型工作任务能力的考核。考核站点一般应设在符合条件的试点院校。要严格考核纪律,加强过程管理,推进考核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要建立健全考核安全、保密制度,强化保障条件,加强考点(考场)和保密标准化建设。通过考核的学生和社会人员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制度,研制相关规范,建设信息系统,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学生和社会成员在按规定程序进入试点院校接受相关专业学历教育时,可按规定兑换学分,免修相应课程或模块,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研究探索构建符合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

  (七)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与服务机制

  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培训评价组织监督、管理与服务机制。建设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专家库和招募遴选管理办法。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公示公告。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要加强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和监督。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培训评价组织的行为同时接受学校、社会、学生、家长等的监督评价。院校和学生自主选择X证书,同时加强引导,避免出现片面的“考证热”。

  三、试点范围及进度安排

  (一)试点范围

  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20个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率先从10个左右职业技能领域做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院校进行备案。试点院校以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为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及国家开放大学等积极参与,省级及以上示范(骨干、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入选学校要发挥带头作用。

  (二)进度安排

  2019年首批启动五个领域试点,已确定的五个培训评价组织对接试点院校,并启动有关信息化平台建设;陆续启动其他领域试点工作。2020年下半年,做好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组织分工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整体规划、部署和宏观指导,对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工作负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职业教育与培训标准化建设。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指导本区域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激励教师参与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将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与考核相关工作列入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工作量范畴,帮助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级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研究确定证书培训考核收费管理相关政策。试点院校党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按有关规定加大资源统筹调配力度。

  (二)强化基础条件保障

  各省(区、市)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向参与实施试点的院校倾斜,支持学校教学实训资源与培训考核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学校建好用好学校自办、学校间联办、与企业合办、政府开办等各种类型的实训基地。要吸引社会投资进入职业教育培训领域。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型企业要积极参与实施培训。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各省(区、市)和试点院校要加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打造能够满足教学与培训需求的教学创新团队,促进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要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师资培训纳入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培训评价组织要组建来自行业企业、院校和研究机构的高素质专家队伍,面向试点院校定期开展师资培训和交流,提高教师实施教学、培训和考核评价能力。

  (四)建立健全投入机制

  中央财政建立奖补机制,通过相关转移支付对各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予以奖补。各省(区、市)要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和考核工作。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有关考核费用。凡未纳入1+X证书制度试点范围的培训、评价、认证等,不享受试点有关经费支持。

  (五)加强信息化管理与服务

  建设1+X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开发集政策发布、过程监管、证书查询、监督评价等功能的权威性信息系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学生,获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都将进入服务平台,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个人学习账户系统对接,记录学分,并提供网络公开查询等社会化服务,便于用人单位识别和学生就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升证书考核、培训及管理水平,充分利用新技术平台,开展在线服务,提升学习者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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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改版通知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因为原网站的系统比较旧,很多功能不能满足网站的发展,为了网站能更好地运行,网站进行了改版。网站主要程序已经更改,网站栏目和内容已经进行了迁移,因为数据量大,有一部分资料还没有完全迁移过来,今后会逐步完善和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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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的统筹管理。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涉及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权限是: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省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由省教育厅负责管理,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学籍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  按照省级有关部门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学校统一编排学生学号,并核发教育部监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证》。

 

  第六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在学校期间思想品德、课程等方面的表现和成绩。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3.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成绩以及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情况;

  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

  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

  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七条  学校应当将新生基本信息以及各年级学生变动名册(包括转入、转出、留级、休学、退学、注销、复学、死亡的学生等情况)及时输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学籍主管部门,学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通过。

 

  第八条  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应当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应当注销其学籍,并报学籍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20(限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20日。

 

  第十一条  外籍或无国籍人员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应当按照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办理就读手续。港、澳、台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就读手续。

 

  第十二条  与东部、中部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注册及学籍管理由学生在陕就读学校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重复注册学籍。学生按协议到对方学校就读前一个月,由学生在陕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并及时录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三条  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返校、缴费、注册,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并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  

 

  第十五条  取得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方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免学费等资助政策。

第三章  学习形式与修业年限

 

  第十六条  学校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医疗卫生类专业学制3年,其他专业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

  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的修业年限,初中毕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时间原则上为36年;高中毕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时间原则上为13年。

 

  第十七条  学校对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允许其在基本学制的基础上提前或推迟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1年,推迟毕业一般不超过3年。

 

第四章  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

 

  第十八条  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转专业、留级、休学、注销、复学及退学。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转专业或休学。

 

  第十九条  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学生申请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学生在同一市域内学校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学籍主管部门批准;本省范围内跨市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研究同意,由转入学校向省教育厅报批获准后,办理有关手续。跨省(市、自治区)转学,需经各自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请、办理。

  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半。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

  2.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特殊情况应当经省教育厅批准。

  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

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学籍管理部门备案。学生因病必须休学,应当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

  学生休学期限、次数由学校规定。因依法服兵役而休学,休学期限与其服役期限相当。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第二十二条  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办理退学手续。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做退学处理:

  1.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

  2.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

  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

  4.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

 

  第二十三条  学生非正常死亡,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教育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及时输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章   成绩考核

 

  第二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成绩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两个方面。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鉴定在毕业前进行。成绩考核结果应如实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二十六条  思想品德评定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全面评定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组织纪律。思想品德评定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于每学期末进行。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写出综合评语的形式,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

 

  第二十七条  课程成绩考核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采取考试、考查或其他考核方式进行。  

  1.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实行学分制的中等职业学校,考核成绩按规定学分计。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两次,首次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第二次在毕业前,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安排时间进行。补考的要求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两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应重修。

  2.考试课学期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占总成绩的50%70%),平时成绩为辅(占总成绩的30%50%),综合确定。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提问、小测验等。

  3.考查课学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综合性测验成绩(一学期进行2次)占40%70%,平时成绩(包括作业、提问、小测验等)占30%60%

  4.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以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为主,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折算成相应的成绩。不能参加社会考核的技能,由学校按实践操作的规定标准进行考核。

  5.参加相同或相近专业高层次学历自考或函授学习,并通过相同课程考试及格者,该课程可认定成绩及格,计算学分。

  6.体育课为必修课,因健康原因,体育课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可减少体育课学习项目或免试。

 

  第二十八条  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应当达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应当达到相应专业全日制的教学要求。

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的专业能力评价可以视其工作经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折算相应学分或免于相关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考查。

 

  第二十九条  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以参加高一年级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成绩或学分。

 

  第三十条  学生所学课程考试、考查不合格,学校应当提供补考机会,补考次数和时间由学校确定。学生缓考、留级由学校规定。学校应当及时将留级学生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考试、考查和学生思想品德评价结果,学校应当及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六章  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实施工学交替的学校应当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学籍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学生顶岗实习和工学交替阶段结束后,应当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学生实习鉴定。学校应当将学生实习单位、岗位、鉴定结果等情况记入学籍档案。

 

  第三十四条  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有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学校可以视情况减少顶岗实习时间或免除顶岗实习。

 

第七章  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五条  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生奖励分为国家、省、市、县、校等层次,奖项包括单项奖和综合奖,具体办法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

  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应当予以公示。

 

  第三十六条  学校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以视其情节和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处分的时限为:警告、严重警告不少于三个月;记过不少于半年;留校察看为一年。  

  学校做出开除学籍决定,应当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改正进步的,应当撤销其处分。

 

  第三十七条  学生受到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处分,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学生或其监护人。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生申诉的程序与机构,受理并处理学生对处分不服提出的申诉。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学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答复。

 

  第三十八条 对学生的奖励、记过及以上处分有关资料应当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对学生的处分撤销后,学校应当将原处分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移出。

第八章  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九条  学生达到以下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1.思想品德评价合格;

  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

  3.顶岗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由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管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验印;非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及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

 

  第四十条  学生如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达到毕业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提前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四十一条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格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监制,学校颁发。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毕业证书应当注明学习形式和修业时间。

 

  第四十二条  对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考核成绩(含实习)仍有不及格且未达到留级规定,或思想品德评价不合格者,以及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

 

  第四十三条  对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发给学生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四十四条  毕业证书遗失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各地、各学校应按照要求使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填报、更新学生学籍信息。

 

  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后30日起施行。省教育厅20083月发布的《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陕教职〔20086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七条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本实施细则制订或修订本校的学籍管理办法,并报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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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来我校选聘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4月15日至17日,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来我校选聘毕业生。我校60余名学生参加了专场招聘会,华兴公司对学生通过笔试、实践操作、面试等环节严格考核、层层选拔。最终我校27名学生被公司选聘,并将于近期赴单位参加顶岗实习。 

我们预祝这些学生能够尽快胜任工作,为我国核电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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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1701班校园测量实操 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动手能力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为了让同学对过去课堂上的测量理论有更深刻的理解,对以前零零碎碎学的测量知识有综合应用,更熟练的使用水准仪,经纬仪等测量仪器与工具。建工1701班组织为期三周的校园测量实习。

实习磨砺实干精神,让每个学生亲自实践。选点、搬仪器、对中、整平、照准、读数、记录、计算每个人都要能熟练掌握,谁都要参与到实际的工作中来,不怕累,不怕脏,敢吃苦,能出力!


每个组测量得出来数据结果,老师一个个地检查,出现问题就让同学及时改正。

为使学生明确本次实习的总体任务及每一实习项目具体的作业程序、作业方法,指导教师在各项实习资料开展之前进行集中讲解,做到任务明确、过程清晰;实习过程中,分组指导和定期集中讨论相结合,启发学生解决作业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本次实习不仅仅使学生理论知识得到巩固、操作潜力得到加强,同时也使学生运用知识的潜力得到提高。

其实每一天校园中那些进行测量的学生们也算是一道不错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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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综合素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施工测量、施工资料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程预决算等工作能力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

主干课程

  工程识图与构造、建筑材料及检测、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工程测量、建筑设备、施工技术、地基与基础、工程建设法规、建筑工程预决算、道路工程施工、建筑施工组织管理、工程成本与控制、建设工程内业资料实务、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就业方向

  主要面向大型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造价监理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施工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测量员、试验员、监理员、建设方工地代表等岗位工作。

就业前景

  中国的建筑业是一个古行业但是目前发展人处于上升趋势。行业内中小企业太多,业内企业的水平整体上处于中高水平,当然,如果你实力够强,像中建、南通四建这样的国家级大型建筑公司也不是进不去,关键还看你自己了。建筑行业待遇优厚,发展前景一片光明。但是就目前来看,现实和理想预期是有区别的,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发展也是不均衡的,也许未来我国会成为一个建筑强国。据有关方面查询建筑专业人材已列为我国12类紧缺人材之一。




工地参观学习


工地看图纸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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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工程测量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测图与绘图的基本知识,掌握控制网布设、数据处理、数据采集、施工放样、地图编制等职业技能,面向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土木工程建设、路桥工程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等行业,从事工程测量、地形测绘、控制测量、地籍测量等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培养具有较高思想觉悟和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掌握应用写作、外语和计算机办公软件知识,熟练掌握测量学基础、测绘外语、高等数学、CAD设计等基础理论知识,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必需的测绘技能,从事工程建设中的测量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

  测量学基础、数字化测图原理与方法、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大地测量学基础、摄影测量学、工程测量学、地下工程测量学、遥感原理与应用、计算机制图、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应用、GPS定位原理及应用;地形测量实习、控制测量与GPS测量实习、数字化测图实习、矿山测量实习、摄影测量实习、施工测量实习、毕业综合实训与毕业设计等。

就业方向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毕业生可到测绘、城市规划及勘测设计、水利水电、公路工程、城乡建设、建筑施工、土地管理、矿山企业等单位从事工程勘测与设计、工程施工管理与施工测量、房产测量与土地管理、地质勘测与矿山测量等工作。

就业前景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可从事地形测绘、工程测量、房产地籍测绘、地图绘图、GPSGISRS测绘、测绘仪器营销、测绘仪器维修等工作;毕业参加工作的薪金待遇大约在5000-8000元人民币/月,高薪可达12000元人民币/月。自2008年末引发世界经济危机以来,我国通过扩大内需和投资基础建设成功地保持着8%的经济增长。随着我国基础建设的持续投入,继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全国矿业权核查后,为期五年的全国水利大调查和农村宅基地调查正开始试点,测绘行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期,同时也给测绘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就业机遇。自2011年初以来,测绘行业市场需求十分旺盛,不少测绘企业来校洽谈订单培养方案,测绘岗位人才需求已跃升到前十位,未来十年用人单位对测绘毕业生需求还将持续扩大,工程测量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十分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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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所必需的力学、结构、施工、预算和监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道桥一线施工、管理、预算和监理的能力,能在道桥等相关工程领域从事施工、管理、预算、监理等工作,适应道桥生产一线的技术职业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

  桥工程测量、道桥结构与识图、道桥建筑材料检验、力学基础、道路勘测设计、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桥梁施工技术、道路工程施工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概论、桥梁检测与加固、道路工程检测技术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道路桥梁与地下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建造、监理、咨询、管理(检测、评价、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工作,主要就业于公路、民航、铁道、运输、市政、建筑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我国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发展时期,学生就业前景良好。

就业前景

  现如今,高铁已成为城市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高速铁路运营里程位居世界第一位,正在建设中的高速铁路也有1万多公里,未来几年,我国高速铁路建设将进入井喷时期。据铁道部预计,截止至2020年,我国高铁运营里程将达到12万公里以上,连接所有省会城市和50万人口以上城市,覆盖全国90%以上人口。高铁建设已成为重中之重,因此,有着相关专业技能的道路桥梁工程专业人才就业前景将十分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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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检测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土建工程检测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能从事铁路、公路、城建、水利等工程试验、金属材料加工、材料检测与评定、 试验室管理的中、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

  土木工程概论、工程材料、工程测量、工程识图、工程材料试验、工程质量检测与验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监理工程制图及CAD、建筑材料、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

就业方向

  土建工程检测专业学生毕业后可进入中铁一局、陕建集团、中核等国有企业,也可进入陕西建筑公司等民营企业从事工程质量检测、工程地质勘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资料整理等工作。

就业前景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迅猛势头,有目共睹。常言道:要想富,先修路。土木工程则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统称。小到房屋、住宅、别墅、公寓;大到道路、铁路、运输管道、隧道、桥梁、港口等均属于土木工程的范畴。 随着科学的发展,土木学科也不断注入新的内容,高新技术都不断结合到土木工程学科当中,许多先进技术都在土木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土木工程专业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永恒的朝阳产业。 从事土木工程检测技术专业的工作的人,刚毕业时工资可在4000-5000不等,是专业知识和工作城市而定。拥有一定工作经验以及自升技能、专业知识丰富并巩固,工资可提升至5000-8000左右。发展好的话,月薪上万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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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技术应用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焊接技术应用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中等复杂程度焊接工艺设计、结构设计、施工、运行、维修、检验技术和生产组织管理能力的技能型人才。能在以焊接生产为主的行业从事电弧焊、气割、气焊、氩弧焊、铜焊、铝焊及相关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机械装配及工程设备与配件的焊接工艺规程设计及装备设计;焊接工艺技术分析及质量控制;焊接设备和仪器的选择、安装、调试及维护等工作。

主干课程

  机械基础、焊接电源、焊接方法与设备、焊接冶金与金属材料焊接、焊接结构生产、焊接检验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能在机械制造、汽车、交通、锅炉、造船、建筑及石油等行业,从事焊接工艺规程编制及实施、焊接结构的生产、焊接工艺工装选择与设计、焊接设备调试与维护保养、焊接产品的质量检验等技术工作和生产管理工作。

就业前景

  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是一个技术性较强、知识面相对集中的一个专业,目前全国只有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少数几所高校开办了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每年的毕业生人数较少,而近几年来,一方面,国家对特种设备行业加强了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大量外资制造业和技术服务业的涌进,使焊接专业人员更加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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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行业相应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备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设备运用、行车组织、客运服务、高铁服务等职业核心技能,有一定的创新力、经营管理能力及业务拓展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礼仪、铁路客运英语、铁路运输企业管理、铁路货运组织、高速铁路概论、铁路客运组织、铁路行车规章、铁路行车组织、铁路线路及站场、运输经济法、铁路信号、铁路行李组织、铁路行车规章、铁路货运组织、铁路客运组织、运输经济地理、社交礼仪、应用文写作、市场营销、旅游英语、服务礼仪等相关课程。旅游概论、旅客运输、铁路基本安全常识、旅游心理学、形体训练、旅游英语、客运安检、列车乘务、列车服务、计算机基础、劳动安全卫生、礼仪化妆、旅游地理、普通话等。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及其它各种轨道运输行业,从事运输生产、组织、指挥、站务、票务、安检、高铁乘务员、车辆运行调度、安全运行监督业务服务等相关工作。铁路工作岗位:高铁、动车、普车乘务员,连结员、制动员、调车长、调车区长、车站调度员、信号员、助理值班员、安检员、票务管理员、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货运员、货运值班员、货运核算员、货运安全员、货运调度员、铁路客运员等。

就业前景

  随着我国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动车、高铁、地铁在全国各大中城市纷纷开通运营,对相关专业服务人才需求极大。按人车比1501的比例计算,在未来-10年间,全国各大中城市将需求此类专业服务人才近20万人。到2020年,我国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12万公里以上。到2016年至少需要新增加50000多名服务岗位,目前高铁服务人员月薪范围约3500-6000元人民币左右。我国高铁里程数现在跃居全球第一,到目前为止铁路乘服人员新增岗位巨大。高铁乘务、高铁乘服前景远大,专业人才需求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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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技术专业 Wed,24 Apr 2024 19:14:02 +0800 供用电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供配电行业从事设备的运行维护、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

电工基础、机械基础、电工仪表与测量、电气设备、电能计量与电测仪表、高电压技术、电机与变压器、安全用电、电工材料、建筑电气安装、企业供电系统及运行等。

就业方向

低、高压电工资格证,建筑电工资格证等。主要从事工业、民用企业的供用电工程安装、维护及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供用电技术工作。

就业前景

供用电技术专业的就业前景非常的广泛,对于现今社会的学生而言,就业前景和其他专业相比已经很好了。学生通过学习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故障处理、供用电生产管理、营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接受工程实践训练,具备从事电力网、变配电站、企业供配电工程设计、运行、检修、安装调试、用电监察、营业管理等工作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在所有供用电技术专业毕业的同学中经过数据分析得知,其月平均工资约5791元,最低工资约3775元,最高工资为9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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