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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早操管理制度(试行)

浏览: 日期:2019/3/10

学生早操管理制度(试行)

20193月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推动我校学风、班风建设,特制订学校早操管理制度。

一、     出操形式

1 参与人员:本校所有在校学生

2 出操时间:周一至周五早晨7:10——7:30;(法定假日、学校安排假日除外)。

3 早操路线:学校大操场或教学楼前。

4 停操、出操时间的更改以学校学生工作部通知为准。

二、     考勤办法

1 点操人员:在学生工作部指导下,每周由学生会体育部安排学生干部或各班班委成员负责点名,点操人员不得持本年级或本班的点操表,点操人员每天必须在点操表上签字。

2 督操人员:由班主任老师和学生会体育部主要干部组成,督操、点操同步进行。

3 班级考勤:早操班级考勤表由学生工作部统一提供。各班早操完毕后将考勤表当场交给督操人员处。(此工作于早操后5分钟内完成)

4 学校考勤:由学生会具体负责,汇总各班早操到操人数、收集各班早操考勤表。

三、     奖惩制度

1 出勤率高的班集体作为年度先进班集体的优选条件之一。

2 不履行请假手续,也不出早操者,依照学校学生手册中上课考勤的有关规定(不出早操两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学生会每周统计一次,累计旷操3次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评助等资格,达到处分者,根据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存入学生档案。

3 每学期班级早操出勤率低于95%,取消“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资格。

四、     请假制度

1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班长应将学生请假情况及时上报学生会,以便核对名单。并在每周点操情况中注明。病假须有医务室或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并有班主任签字。

2 累计请假三次以上者扣德育分0.5

3 女生每人每月可连续休操四天,但必须出操点名。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