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2014年3月底,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迎来第十次调整,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采用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的方法,调整从2014年1月1日期执行。
我院291位退休人员在本次调整养老金范围之内,并已于3月底发放到位。
院人事处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