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自我教育与组织督导相结合。自我教育主要指学习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这是任何一次党内教育实践活动所不可或缺、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方法。但仅靠这一点又是明显不够的,必须辅之以强有力的组织督导。一方面,党组织对党员在开展活动中的表现,以及党员日常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的情况要监督引导;另一方面,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日常贯彻群众路线的情况要进行监督引导。只有既对党员督导又对党组织督导,既对活动督导又对日常工作督导,教育实践活动才能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收到预期效果。
二是开展活动与完善机制相结合。根据我党多年来开展相关工作的实践经验,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坚持正面教育的经验和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成功做法,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坚持下去,并在长期坚持中不断加以完善。事实上,我们党对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有许多好的制度,我们一方面要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建立完善新的群众工作机制。
三是动员号召与考核奖惩相结合。除了扎实有效地做好动员号召外,要对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情况和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认真严格的考核评比,并与干部的选拔使用结合起来,形成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用人导向。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以是否妥当地解决问题作为考核奖惩的主要标准,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形成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方面的创先争优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