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咸阳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分局治安大队队长闫连斌、第二派出所教导员平志新等干警到学院检查指导治安保卫工作,并代表咸阳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咸阳市公安局,给学院颁发了咸阳市经济文化保卫系统市级“平安单位”称号的牌匾。 

“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是根据咸阳市综合办、咸阳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在全市经济文化保卫系统内开展的,通过“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单位内部发案下降12%,职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平安咸阳、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院保卫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