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我院组织教职工在教学楼102阶梯教室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学院主要领导和职工一起观看了教育片。
教育片是围绕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展开的,发生火灾的是上海市胶州路728弄1号的28层教师公寓大楼,该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经过分析,起火原因是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无证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事故最终造成58人死亡,71受伤,给国家造成了上亿元损失,也给遇难者的家属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这起事故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二是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三是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四是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五是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留给我们的是深刻的警示。
副院长周民勇结合观看警示片进一步强调了安全的重要性,呼吁并要求所有职工把安全生产和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所谓安全无小事,安全生产需要从每一个责任人做起。我们要深刻总结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院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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