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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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铁咸阳管理干部学院 阅读次数:19266 发布时间:2011/3/11 |
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在创先争优活动
中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公开承诺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之一。按照上级党组织对公开承诺工作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年上半年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的目的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开承诺,是总公司党委贯彻中央精神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规定动作,也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环节和有力抓手,目的是要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内在动力,牢记创争目标和具体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践行诺言、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创建“四强”党组织带动创建先进单位,以争当“四优”共产党员带动争当优秀职工,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各党总支、党支部应重点围绕本单位(部门)目标任务,促进和保证学院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的完成,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四强”基层党组织,努力做到“五个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师生员工做好事办实事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 党员应重点围绕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争当“四优”共产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岗位职责、自身能力和特长,服务师生员工,特别是完成工作任务以及保安全、创效益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 三、公开承诺的方法步骤 (一)提诺。各党总支、党支部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上半年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履行岗位职责和个人实际,围绕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工作职责、纪律要求等方面提出承诺事项。 (二)审诺。院党委对各党总支、党支部的承诺事项进行把关,各党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把关,看是否符合学院发展的要求、是否体现先进性、是否有利于工作、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等,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三)示诺。承诺事项确定后,通过会议、文件、宣传栏、网络等向党员和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四)履诺。通过开展创建示范党支部、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以及制定履诺进度表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我是党员我奉献活动,促进党员自觉履行诺言,自觉接受监督。 (五)督诺。每个月,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对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作一次梳理小结,对党员履诺情况进行点评,通过党员互相交流,党组织分析点评等,对党员落实承诺情况进行正面激励,督促党员积极落实承诺事项。院党委对各党总支、党支部履诺情况进行点评,对不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提出批评,责令限时整改。 四、公开承诺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对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公开承诺,是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环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切实加强领导,要着眼于最大限度调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都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目标要求作出庄严承诺。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公开承诺书,于3月15日前交党群工作部,党员的承诺书由各党支部管理。 (二)紧密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创先争优活动重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日常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的内容要具体、实在。一要立足本职,紧密联系日常工作。要注重围绕推动学院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围绕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二要体现先进性的要求,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在推进学院中心工作中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三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泛泛空谈、不切实际、不可操作;四要结合岗位特点。党员领导干部的承诺要充分体现表率作用,离退休党员以学习有关精神为主,不参加公开承诺。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推广在公开承诺上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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